西平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看守所食品卫生专项监督活动
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刘春蛟)为确保疫情期间监管场所的安全与稳定,保障在押人员饮食安全和合法权益,近日,西平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对县看守所开展食品卫生专项监督检察活动,防止监管场所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在押人员身体健康。
检察官们首先深入看守所食堂实地查看卫生状况及相关食品安全规定和防疫措施的执行情况,对食堂食谱安排、食堂通风、是否备有洗手液、定期消毒等问题进行逐项检查,对炊事员工作中不佩戴口罩的情况进行了口头纠正,并详细了解在押人员一日三餐是否吃熟、吃热、吃足等情况,确保在押人员吃的健康。
随后,检察官们重点查看了食材检验检疫合格证,以及食堂的食用油、调味料等的保质日期,确保食材卫生、新鲜。同时对看守所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了检查。通过查看健康证、询问交流,核实食堂从业人员的身体状况,确保专业规范安全操作。
与此同时,检察官加大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在押人员讲解一些常见疾病和新冠肺炎的预防知识及预防措施,提醒在押人员需注意的事项,提高他们的自我预防意识,确保监管场所食品卫生安全。
针对看守所食堂部分炊事员无健康证上岗问题,该院提出了具体整改意见:一是对健康证即将到期的进行提醒告知,提醒届时换办新健康证;二是对无健康证或健康证过期的及时督促体检待岗或调离岗位;三是在醒目位置悬挂健康证,接受公开监督。目前,针对存在的问题,县看守所已经全部整改到位。此次行动切实保障了在押入员的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维护了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
责任编辑:代廷伟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