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县人民法院诉前+诉中多元调解化纠纷
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胡雨晴 朱可萱)当一起买卖纠纷案件摆在台前,作为法官,你是直接立案,按部就班走流程还是致力调解,争取将矛盾化解在诉前?
诉前调解奠定基础,助力矛盾化解
2022年4月14日,被告崔某在原告王某店里购买一辆电动四轮车,价值12200元,当时未支付车款,双方约定于2022年4月18日被告崔某一次性支付原告王某全部车款。到期后,崔某并未如约履行约定,后经王某多次催要,崔某始终置之不理。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王某将崔某诉至法院。
考虑到案件事实和法律关系简单清楚、具有调解的可能性,法院诉前调解团队将当事人双方聚在一起,面对面展开调解,在调解人员的耐心劝说下,被告崔某口头答应归还原告王某购车款,却迟迟不付诸行动,诉前调解未成功,案件继而立案进入诉讼程序。
诉中解纷持续发力,双方握手言和
立案后,承办法官张梦珂考虑到双方纠纷并非不可调和,且二人曾有生意往来,因为此事产生纠纷得不偿失。遂在开庭前联系双方,建议双方当事人再次来到调解室,耐心地给原被告做思想工作。先是从法律事实和诚信交易角度摆事实、讲道理、明责任,同时,又将被告崔某的困难反映给原告王某,希望原告王某能够予以宽限。在承办法官的耐心沟通下,被告崔某作出承诺,在一个月内将欠款一次性结清,原告王某也同意这个还款期限。在双方的互相谅解下,本次调解圆满结束。
近年来,为满足当事人多元化司法需求,西平县人民法院致力改革创新,采取诉前用心调解、诉中持续发力模式,力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不仅提高了审判质效,也大大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节约了诉讼资源。
责任编辑:代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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