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山县人民法院任店法庭:法官上门为老人送赡养费
驻马店网讯(记者 牛云强 通讯员 苏占明)近日,确山县人民法院任店法庭庭长郭全成为了尽快将赡养费送至老人手中,利用周六本应休息的时间,带领书记员张甜甜、孙新,来到20公里外的李新店乡王楼村委大潘庄,将4000元赡养费交到老人时某手中。
时某与丈夫共生育有2个儿子,长子名为李某喜、次子名为李某景,还有4个女儿,分别为李某花、李某英、李某和李某某,2子4女现均已成家立户。时某一直随被告李某景生活,其承包的2亩土地也由儿子李某景耕种。时某1933年9月9日出生,已年近九十岁,已经失去劳动能力,也无生活来源,需子女赡养。但由于6个子女对赡养时某事项没有达成一致,无奈时某于2021年1月7日向法院起诉,要求6个子女履行赡养义务。
本案受理后,考虑到时某年迈,行动不便,无法到法庭参加庭审,且其子女也已经六十多岁,多患有疾病,也需要接送孩子,无法离开家太长时间的实际情况,任店法庭庭长郭全成决定到李新店乡王楼村委大潘庄开展巡回审判。经过审理,法院作出(2021)豫1725民初7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原告时某的日常生活由被告李某景照顾,被告李某花、李某喜、李某、李某某自2021年3月开始,每人每年支付给原告时某赡养费6000元。
在收到李某交来的2000元和李某喜交来的2000元案款后,郭全成法官为了让老人尽快拿到赡养费维持生活,决定牺牲休息时间将赡养款送到老人手中。经过联系李某景,郭法官在农田里见到了时某,并将钱当面交给了老人。在见到老人后,老人说她的大女儿李某花和小女儿李某某还未向其支付赡养费。郭法官立即打电话询问,经了解,大女儿李某花和小女儿李某某称其生活较为困难,愿意照料老人,但实在拿不出赡养费,通过与老人及现在照顾老人的李某景沟通,老人同意李某花和李某某每年不再支付赡养费,每人每年照顾老人生活起居两个半月的时间,双方达成调解。
事后,老人对郭全成及法庭工作人员连连感谢。她说,从起诉至审理,再到之后督促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将赡养费送至她手中,判后再次调解,都是郭全成上门服务,真正将百姓放在心上,不愧是人民的好法官。
2022年1月以来,任店法庭已经新收案件245件,审结227件,下一步,任店法庭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利用多元化解纷机制,争取做到矛盾纠纷就地化解,不上交,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责任编辑:牛云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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