驿城区人民检察院学习先进事迹汲取精神力量
摘要:要大力开展向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学习宣传活动,汲取先进典型精神力量,弘扬检察英模精神,以实际行动履职尽责,取得让人民满意的成绩。干警们在发言时表示,要从先进事迹中汲取前行的力量,不断在新时代检察工作中展现新作为,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赵海洋)9月21日,驿城区人民检察院各党支部专题学习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先进事迹,营造学习先进、弘扬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会议要求,要对标对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要坚持司法为民,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能动履职。要大力开展向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学习宣传活动,汲取先进典型精神力量,弘扬检察英模精神,以实际行动履职尽责,取得让人民满意的成绩。
干警们在发言时表示,要从先进事迹中汲取前行的力量,不断在新时代检察工作中展现新作为,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责任编辑:付 琳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