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人民法院精心执行涉企纠纷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李樱子)为不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近日,汝南县人民法院在执行涉营商环境案件中,坚持主动服务、优先执行,及时为经营主体排忧解难,以实实在在的执行成效,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太感谢法官了,这钱我讨了四五年了,没想到这么快你们就帮我要回来了……”。
10月9日,执行局执结了一起21万元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仅用时不到20天。申请执行人吴某拿到拖欠了五年的货款,不停地向执行干警表示感谢。
2017年,吴某与白某等三人签订建筑材料买卖合同,约定吴某向三人提供方木模板。双方结算后,白某三人尚欠吴某货款21万元,经多番讨要无果。2022年2月,吴某无奈将三人诉至法院。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但白某等三人未按调解书偿还21万元货款,吴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为了解决申请执行人经营资金困难,执行法官及时传唤被执行人到庭,当面讲清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告知将采取查封车辆措施,经过执行人员析法明理,被执行人当天还清21万元欠款。
汝南县人民法院审理程某与邱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判决邱某返还程某“现代225”挖掘机一台。
执行法官考虑到本案的执行标的物(挖掘机)是大型生产设备,晚执行一天就会给申请人造成一天的损失。执行法官在联系不到被执行人的情况下,想方设法查找挖掘机下落,最终在板店乡一废弃场地内找到该挖掘机。
10月11日上午7时30分,执行局组织人员到板店乡,对应返还交付的挖掘机进行强制交付。赶赴现场前,对可能发生的妨碍执行、施工安全事项进行充分研判,制定了处置预案。
到达执行现场后,工作人员清除掉挖掘机上面爬满的杂草,认真核对车辆型号,同时处置了现场妨碍执行的人员。经过一个上午的努力,终于将挖掘机修复、启动,申请执行人将车辆开离,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责任编辑:代廷伟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