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公益诉讼制度 守护食品药品安全
刘四超
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既是公益诉讼制度设计的初衷,也是公益诉讼办案的“主阵地”,不断完善该领域的公益诉讼制度,要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一是提升监督能力。食品药品领域涉及的范围广、专业性强,公益诉讼办案人员既要学习该领域专业知识,也要掌握行政法规。在办案当中,一要注重运用专业知识收集证据,精准把握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对生命健康的危害。二要落实好“借助外力,用好外脑”的要求,让食品药品领域专业人才为检察机关办案提供有效帮助。三要精准制发检察建议,调查的事实要具体,建议的依据要明确,对督促食药部门履职充分释法说理要说到要害,达到以精准建议,促刚性监督。
二是加大监督力度。一是不断拓展监督广度,把食品药品安全更多问题纳入监督范围,强化全链条、全方位监督,严把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关口。二是提升监督深度,督促行政机关加大对食药领域隐匿性强、查处难度大、危害程度深的违法行为依法履职,特别是要严格落实消费终端市场的食品药品票证查验制度,从源头杜绝食药问题,让黑作坊、违法企业无法生存。三是注重抓源治本,针对食品药品具体细分行业,通过小切口推动解决行业内、区域内的普遍问题。
三是探索惩罚性赔偿。诉请被告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让肆意损害公益者,付出应有更高代价,才能让违法者痛到不敢再犯,才能震慑和警示潜在的制假售假违法者。首先要注重适用惩罚性赔偿,查清案件造成的危害,客观正确评估造成的损失,让赔偿能够弥补受损的公共利益。其次要精准确定诉请,把握违法价值,找准惩罚倍数,才能更好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落实。三要与审判机关形成保护食药安全共识,与审判人员进行积极沟通,不断探索完善食药类案件惩罚性赔偿金适用制度。
四是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对于社会反映强烈的餐饮安全、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的药品销售、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等问题,积极回应,依法参与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的多种形式联合督导,形成公共利益保护合力。办理好群众身边影响较大的案件,把涉及群众利益的小案办好,引导群众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和维权意识,让更多群众参与公益诉讼线索举报、问题查处。注重宣传公益诉讼职责与案件效果,让群众能真切感受检察机关监督的力量。
责任编辑:代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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