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县人民检察院:温情司法救助 助力乡村振兴
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刘奕岑)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与乡村振兴部门的职能作用和协作优势,进一步加大检察办案过程中对农村地区困难当事人的救助帮扶力度,防止因案返贫致贫,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更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西平县人民检察院同县乡村振兴局会签了《关于建立国家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要求,县检察院与县乡村振兴局应共同搭建工作平台,建立工作通报制度,常态化开展工作联系,定期相互通报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及乡村振兴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及线索移送、获得救助、分类帮扶等工作情况,实现信息共享、工作联动、效果互促。
《意见》规定,对西平县乡村振兴局移送的国家司法救助线索,西平县人民检察院应当优先审查及时救助。对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下列救助对象,西平县人民检察院应当加大救助力度。
一是纳入防止返贫动态监测范围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
二是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
三是生活困难的未成年人;
四是生活困难的妇女;
五是生活困难的残疾人;
六是生活困难的涉法涉诉信访人。
西平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专项活动部署,把会签文件作为司法救助工作更好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新起点,以实实在在的救助成效为民纾困解难,提升被救助对象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贡献检察力量。
责任编辑:代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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