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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南县人民法院一案例入选全省法院涉林木环境资源典型案例

2023-03-20 17:59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代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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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张敏)3月15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涉林木环境资源典型案例情况的通报》(第27期),我院环境资源法庭张魁同志编辑报送的“井某续滥伐林木案”被评选为涉林木环境资源典型案例。

2020年,被告人井某续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证的情况下,将汝南县宿鸭湖湿地保护区内的 98棵杨树砍伐。汝南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井某续犯滥伐林木罪,于2022年向我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我院经审理后以滥伐林木罪,判处井某续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确认了公诉人与被告人达成的协议:被告人井某续自愿补栽树木196 棵,苗龄2-3年,苗高3.5米以上,胸径 3cm以上,保存率在85%以上。我院对于该案的审理有力践行了“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司法理念,本案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依法追究被告人的民事修复责任,积极运用补种复绿恢复生态环境,对于保护湿地生态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生态屏障具有很好的示范意义。

判决生效后,该院环境资源法庭张魁同志及时约请检察机关干警实地勘察井某续执行判决补种树木的情况,并在肖萌菊院长、乔玉峰庭长的指导下精心撰写案例,使人民法院对破坏环资案件的查处效果从审判到执行一直延伸到宣传、调研领域,不仅有效扩大了案件的社会警示效应,同时有力提高了我院环境资源法庭在全省十八家基层法院环资法庭的影响力,该案例最终成功入选全省典型案例。

责任编辑:代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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