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法治 政法要闻

老君庙法庭走访辖区企业

2023-03-31 11:24 来源: 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代廷伟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张继光)3月29日下午,汝南县人民法院老君庙法庭庭长叶宸、副庭长彭永梅带领干警深入该辖区一家面粉生产企业进行走访,详细了解企业发展现状、企业运行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和困难,并与企业负责人、职工代表、食品监管部门相关人员进行座谈,主动征求大家对法院服务保障企业发展工作的意见建议。

微信图片_20230331112309

座谈中,法官们详细解答了企业提出的法律咨询,并就企业如何依法经营、做好风险防范,怎样化解潜在初发矛盾纠纷等与与会者进行了深入交流。叶宸庭长向大家介绍了老君庙法庭涉营商环境案件办理和“枫桥式人民法庭” 创建工作情况。叶宸法官表示,老君庙法庭严格落实汝南法院党组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决策部署,始终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枫桥式人民法庭” 创建的重要支撑,充分利用贴近基层、背靠工业园区的优势,依法妥善审理辖区内多起合同类案件,有力地维护了企业交易安全和快速发展。下一步,老君庙法庭将着力提升涉企纠纷办案效率,公平公正高效快捷保障企业权益;主动延伸审判职能,了解企业最期盼的司法需求,帮助解决企业急难愁盼的事情,引导企业依法合规守信经营,切实服务和保障企业健康发展。

微信图片_20230331112312

参加座谈的同志祝贺老君庙法庭被命名为全省法院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并对法院干警深入基层了解企业心声、服务企业发展的做法表示了欢迎和赞赏。

责任编辑:代廷伟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