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平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保护英烈纪念设施专项活动
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刘四超)清明节来临之际,遂平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关于英烈纪念设施保护的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从四个方面落实做细,持续推动英烈纪念设施全方位保护。
深入学习,提升站位。遂平县人民检察院积极组织“英烈纪念设施保护公益诉讼检察”专题学习,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英雄烈士权益的重要论述,深入领会英烈权益保护重要意义,将英烈权益保护放在讲政治的高度,不断提升政治站位。重温《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学习新修订出台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烈士安葬办法》,员额检察官作为主讲人分享办案经验、剖析典型案例、组织主题研讨,在履行职责中不断提升理论和实务水平,强化政治“三力”,深化对检察公益诉讼的价值认同,为落实英烈权益公益诉讼保护职责筑牢思想基础。
实地巡查,找准问题。以开展英烈纪念设施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保障清明节祭扫纪念为契机,对全县英烈纪念设施进行全面巡查,重点走访了烈士集中迁葬地点设施保护情况,对保护管理可能存在薄弱点的未集中迁葬保护的散葬烈士纪念设施进行了查看。在巡查中发现遂平县第三中学东烈士纪念设施存在保护不全面问题,积极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合力督促整改。针对部分烈士纪念设施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向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通报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存在的问题漏洞。
依法履职,督促整改。巡查中发现遂平县部分烈士纪念设施碑题字迹模糊,纪念场所设施周边环境杂乱,散葬烈士未集中迁葬,存在安全隐患,保护不全面等问题。遂平县检察院针对上述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并向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该部门及时整改,落实保护管理制度,保持烈士设施庄严、肃穆、清净的环境和氛围,为社会公众提供良好的瞻仰和教育场所。该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行动,并向检察机关表示争取在清明前完成整改,切实发挥烈士纪念设施的瞻仰、纪念、宣传、教育功能,传承弘扬英烈精神和爱国主义精神。
内外融合,当好助手。遂平县人民检察院将“当好党委政府法治助手”落实到具体行动中,在检察建议发出后持续跟踪落实,走好英烈权益保障的“最后一公里”。按照《烈士安葬办法》关于散葬烈士集中迁葬保护的规定,配合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散葬烈士纪念设施积极争取烈士家属同意进行集中迁葬保护。同时还督促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严格按照烈士迁葬程序进行安葬仪式,保证仪式庄严肃穆,切实保障烈士及其亲属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代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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