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平县人民检察院 制发检察建议 守护英烈忠魂
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刘四超)4月2日,根据遂平县县委办公室安排,遂平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应邀参加了10名烈士墓迁葬到烈士公墓仪式,至此该院检察官跟踪监督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案终于有了圆满结局。
今年2月,遂平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遂平县一处安葬10名烈士的散葬烈士墓,该墓位于乡村主要道路中央,来往车辆行人都要绕道而行,既不利于营造庄严、肃穆、清净的环境和氛围,为社会公众提供良好的瞻仰和教育场所,又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经调查,该处烈士纪念设施为1948年7月28日西(平)遂(平)县委机关突围时牺牲的,在掩护突围中,西遂联合大队张禄、翟玉等十名烈士浴血奋战,但因敌众我寡,全部壮烈牺牲。
针对该散葬烈士墓保护管理存在的问题,公益诉讼检察官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积极对接,强化沟通,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烈士安葬办法》等发出检察建议,又一同找出整改难点,督促配合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做好烈士墓集中迁建工作。
由于该迁建工作涉及三个乡镇、多个部门,县委办公室组成了协调小组,制定了《遂平县举办张禄、翟玉等10名烈士墓迁葬入园仪式方案》和《遂平县举办张禄、翟玉等10名烈士墓迁葬入园仪式协调会方案》,在各方的高度重视和积极配合下,迁葬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在清明节前顺利完成。4月2日8时30分,迁葬仪式如期举行,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公安局等单位和烈士亲属代表,各界群众代表、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公益诉讼检察官应邀参加了迁葬入园仪式。迁葬仪式隆重庄严,现场高奏国歌,全体人员默哀,国旗覆盖下的各烈士遗骸灵柩由警车开道护送前往嵖岈山镇九龙山烈士公墓。青山埋忠骨,山河念英魂。烈士眠墓园,忠魂得安宁。
烈士墓迁葬仪式后,公益诉讼检察官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人员就九龙山革命烈士陵园设施的保护和管理事宜再次进行了沟通交流,并当场向附近来的群众讲解了检察机关英烈权益保护公益诉讼职责,开展了一场“保护英烈设施 传承红色血脉”的革命传统教育。
责任编辑:代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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