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县区 泌阳县

泌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出首张食品浪费罚单

2023-04-07 18:17 来源: 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方祥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驻马店网讯 (记者 方祥 通讯员 陈冠宇)近日,泌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并开出首张反食品浪费罚单。
      近一段时期,泌阳县市场监管局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制止餐饮浪费专项执法行动。执法过程中,发现春水镇某餐馆存在未在其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标牌,未主动对就餐人员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造成明显的剩饭剩菜过度浪费现象。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构成了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根据相关规定,责令该餐饮服务单位立即整改并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执法人员复查时发现,当事人未改正以上违法行为。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该餐馆1000元的罚款。该局把制止餐饮浪费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常抓不懈,努力实现查处一个、警示一批、教育一片,主动培养绿色文明低碳生活方式。进一步督促各餐饮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将反餐饮浪费与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同频同步开展,积极营造节约粮食、反对浪费的良好社会氛围。

责任编辑:方祥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