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身试法造假证 触犯法律负刑责
驻马店网讯(记者 牛云强 通讯员 张莹)办理身份证、驾驶证、离婚证……这些办证刻章的广告曾经遍布大街小巷,但是广告背后隐藏的是一群伪造证件的犯罪分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属于违法行为。近日,正阳县人民法院宣判一批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系列案,3名被告人为逃避法律责任办假离婚证被判刑并处罚金。
2020年12月,被告人张某妻子李某发生交通事故致邻居截肢。2021年10月份,一审法院判决二人赔偿邻居共计70余万元。二人不服,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审期间,为逃避法律责任,张某伙同王某、陈某伪造张某、李某的离婚证两本,并将离婚协议加盖伪造的民政局公章向法庭提供,被审判人员发现。后经鉴定,检材上的“正阳县婚姻登记处档案专用章★”印文与样本上“正阳县婚姻登记处档案专用章★”印文不是同一枚印章盖印的。
正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陈某、张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其行为均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告人王某积极参与,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陈某、张某起辅助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处罚。法院以被告人王某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被告人陈某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被告人张某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被告人王某、陈某还有其他犯罪事实,一并判决。
责任编辑:牛云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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