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阳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人格权保护案
驻马店网讯(记者 牛云强 通讯员 王树恒)网络无边,言论有界。公民在网络上发表言论时,应当客观、公正,要保持理性和自律,避免随意性言论而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等合法权益。近日,正阳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因医疗美容引发的人格权保护案件。
2022年10月底,被告到原告经营的美容店进行祛痣等美容项目,原告向被告收取适当的服务费用。在服务过程中,因被告点痣部位有轻微增生,被告对原告服务不满意,并要求原告退回了服务费用。2023年3月,被告在抖音平台上就此事用其个人抖音账号多次发布有关原告美容馆的不当言论。原告看到后也在抖音平台上发布针对被告的不当言论。2023年4月7日,原告以被告侵犯其名誉权为由,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公开赔礼道歉,并要求被告赔偿其精神损失费10000元。
正阳县人民法院受理本案后,承办法官查明原、被告双方均发表有侮辱性的不当言论,存在相互侵犯对方名誉权的行为,法官考虑到当事人对网络侵权的相关法律意识淡薄,若在查明侵权事实的基础上径行判决,虽可以及时制止侵权行为的持续发生,但不利于双方矛盾真正化解,如果该事件在网络上持续发酵,可能会进一步影响到原告美容店的正常经营和被告的个人隐私,甚至在网络上造成不好的舆论导向和价值导向。基于上述考量,承办法官在悉心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后,经过对双方做“背靠背”调解工作,法官从法律、情理上对双方当事人进行细致耐心的讲解,指出双方言论违法之处,及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使双方在思想上逐步形成网络守法意识,同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最终使双方达成调解意见:原、被告持续三天在各自的抖音账号上发布向对方道歉的视频。在法院的监督下,双方各自履行了调解协议的内容。最终,这起名誉权纠纷案件圆满化解,并起到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牛云强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