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新闻 娱乐

乐评人与歌手互怼谁制造了这出“闹剧”?

2023-05-23 10:40 来源: 北京青年报 责任编辑:付 琳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  由此也引发了观众对于乐评人专业性、权威性的热议,有网友直接在梁源的微博下留言:“你们乐评人到底是干吗的啊。”   知名音乐人李广平认为,乐评人的素养,最主要体现在对音乐的理解与尊敬上。

还记得“毒舌”乐评人丁太升吗?当年音综《天赐的声音》因为丁太升的“毒辣”点评引发了不少关注度,丁太升也因此成名。如今第四季开播,《天赐的声音》又以另一位乐评人的犀利点评以及被点评的流量歌手“霸气回怼”博得了大量眼球,话题一度在热搜榜上热度不退。

在质疑节目组的炒作行为的同时,在这场热议中,也引发了观众对于“乐评人专业性、权威性如何界定”的讨论,甚至也有业内人士担忧,综艺节目过度包装、炒作对文艺批评的建设有百害而无一利,更多的从业人员是否应该思考如何推动行业健康发展的“文艺批评”,而不是一味地哗众取宠、一切向流量看。

一场闹剧

乐评人与歌手“开战”

事件的起因是《天赐的声音》第四季第四期节目中,发生了一场闹剧,引发了广泛关注和讨论。节目中,胡彦斌和小鬼(王琳凯)合作演唱了一首《你不是真正的快乐》,引起了鉴音团成员梁源的不满。梁源对小鬼的演唱进行了点评,认为唱这首歌需要有一定的阅历,但小鬼的演唱比较平,未能准确把握歌曲的情感和节奏,不能打动人心,希望他回去再琢磨琢磨,“我觉得你有不少可以提高的地方。”小鬼则回应道:“不好意思老师,我耳机没戴好,您能再说一遍吗?”随即主持人问他这是否也算是一种回应,小鬼给予了肯定的答复。

梁源与小鬼随即“开战”——梁源认为小鬼不尊重原唱者和观众的感受,并质疑他的音乐素养和修养;小鬼则认为自己被针对,“你能管得着吗?”

网友热议

“事故”为节目制造?

距离节目播出已有一段时间,目前仍在持续发酵中。小鬼的粉丝自然认为偶像无辜,是梁源在挑刺。路人观众大致的观点是:小鬼的态度和回答确实不礼貌,做法有点太激进了,两边的行为都不赞同。“感觉都在诡辩,都不接受评价的话为什么要参加这种节目啊。”

梁源之后还连发十几条微博回应此次事件:“我管的就是你。”微博的评论区也引来了小鬼粉丝的围攻。

截至北京青年报记者发稿,小鬼一方还未有任何回应,不过已有粉丝一针见血地指出:这不是按照节目组给的剧本完成的表演吗?更多网友则认为,这场闹剧更多地暴露出了节目组的问题,不在节目的内容和创新上去下功夫,而是依靠炒作、低劣的营销手段去博眼球,达到扩散节目名气的目的,真真是本末倒置。

也有网友认为,这不就是浙江卫视一贯的风格吗?此前《天赐的声音》也是通过丁太升的出位点评、设置各种冲突环节,让节目增加了不少的关注度。

引发质疑

乐评人的点评中肯吗

但另一方面,不少观众也在质疑,节目中乐评人的点评真的中肯、科学吗?观众雨菲就表示,自己并不是小鬼的粉丝,但看了这期节目,觉得小鬼的态度的确令人不舒服,但是梁源本身的点评也似乎没有科学依据。“他以极为概念化、主观感受强烈的语言去点评歌手演唱,没有任何依据,会让我觉得反感,我觉得他的点评并不是一个很科学的评价,我听完以后不知道他在说什么。”

由此也引发了观众对于乐评人专业性、权威性的热议,有网友直接在梁源的微博下留言:“你们乐评人到底是干吗的啊。”

“您是乐评人,您可以客观地评论音乐,但是看完这个视频,诚然您评论了几句音乐,但是大篇幅你都在评价他这个人本身和他的性格,即使你在音乐上更加专业,可以接受您对音乐的客观评价,那么请问你您凭什么可以随意对他整个人指指点点呢?”

资深媒体人孟伦认为,从这一事件当中,也确实能发现一些问题,比如流行音乐需要怎样的乐评,乐评人应该具备怎样的素养,他们的专业性、权威性是如何界定的,什么样的乐评能让人真正信服。孟伦认为,从宏观上说,综艺节目的这种炒作,或者设置激化矛盾的环节,对中国的文艺批评的建设也是不利的。“人们会把文艺批评与这种人为制造的矛盾相混淆,这种商业包装下的综艺节目中的乐评,与真正的文艺批评实际上是两码事。”

知名音乐人李广平认为,乐评人的素养,最主要体现在对音乐的理解与尊敬上。基础是具备必要的音乐理论常识,能够把握流行音乐的审美流向,有自己恒定的审美标准和尺度,有深厚的人文修养做知识背景,对流行音乐的历史与发展脉络有精深的把握,还需要有专业的文字表达能力等等。(记者 寿鹏寰)

责任编辑:付 琳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