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老伴钓鱼
李湘杰
为让老伴换一下生活环境放飞心情,体验一下赏景游玩的乐趣,我特意带老伴到郊外赏景钓鱼。
近些年来,由于年龄的增长,已退休13年的我倍感时间的宝贵和机会的难得,所以只要条件允许,便抓住时机带老伴走出家门去遛弯、登山、跳舞和游玩。一来可锻炼身体,二来也使我俩的晚年生活丰富多彩。人间最美五月天,赏景游玩在当时。5月18日这天,我就带老伴走出家门就近游玩:到郊区的一水坑去赏景钓鱼。为了这次钓鱼,前一天我就做了准备工作,找出鱼竿、鱼饵、鱼弦、鱼漂,检修好自行车。第二天吃完早饭,便骑电动车带着老伴来到了既定的钓鱼地点。50多年过去了,这个水坑面貌依旧:面积还是那么大,水还是那么清,四周还是那么绿,景色还是那么美,只是钓鱼人年龄大了。
在那个只有我和老伴的地方,在那个偶尔听到几声蛙叫和鸟鸣的地方,我俩赏着美景,迎着暖阳,沐着春风,望着鱼漂,心情美极了。虽然我俩半天一条鱼也没钓到,但我俩是满足的快乐的,因为我俩是:“钓鱼之意不在鱼”,而是在重复那难忘的过去。虽波声依旧,也不见那当初的钓鱼情景,这丝毫不影响我俩美好往事的回忆:在我俩恋爱期间,我曾带她到这个水坑钓鱼。可以说,那次钓鱼也是“钓鱼之意不在鱼”,是恋爱为主,钓鱼为次。记得半天只钓到了一条小鲫鱼,因只顾谈情说爱了,便不管鱼竿,任鱼竿在水中泡着。所以在要回家时因鱼竿在水中泡时间久了,不能一节节地拔出,我俩费了好大劲才把鱼竿收拾好,离开时把钓到的小鲫鱼从鱼护中拿出放进水了水里。
带老伴第一次钓鱼和这次钓鱼,虽钓点是一个地方,时间却相隔了近50多年,但两次钓鱼的心情和目的是一样的,爱是主要的,钓是次要的,这也是和老伴甜蜜生活的见证。
责任编辑:郭雪峰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