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气闻不到了,孩子们又能出门玩耍了——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促进河道生态环境治理
通讯员 王小生 龚旭阳
“以前一起西风,院里臭味扑鼻,小孩都不愿意在院里玩。现在好了,你看孩子们玩得多欢实!”今年上半年,汝南县人民检察院通过落实“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推动辖区河道生态环境治理,解决了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
小沙河是臻头河的支流,曾经,该河河水清澈见底,人们还可以在河内逮鱼、洗澡。直到一个养殖场的出现,改变了这一切。
今年2月底,市人民检察院在开展汝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情况公益诉讼线索排查时,发现汝南县境内有一处养殖场违规向河里排放污水,随即将案件线索移交汝南县人民检察院。
接到案件线索后,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当即开展立案调查。3月2日,承办检察官赶往现场实地查看,发现该养殖场周边有两个排水口直接通入小沙河,存在利用排水口直排污水的行为,流出的污水刺鼻难闻,周围河水水体被大面积污染。
经过检察官全面摸排,发现该养殖场南侧在四周无围挡、无覆盖的情况下,堆放大量牲畜粪便,体积近三百立方米,虽经过一定的处理但仍然臭气熏天。由于气味难闻,周围蚊蝇乱飞,严重污染生态环境,损害公共利益,住在河对岸的居民表示,成天都不敢开窗户,小孩也不爱出门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规定,3月16日,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向属地政府发送检察建议,督促其切实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对辖区内某养殖场存在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治,并建议其对辖区内的同类问题进行摸排,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改善辖区环境质量,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升辖区居民的保护环境意识。
收到检察建议后,属地政府及时组织属地环保中心、执法中队出动人员,进行现场核实及督促整改。
为促进检察建议尽快落实,承办检察官多次与涉案养殖场负责人沟通,进行释法说理,督促其依法整改,积极推动案结事了人和,努力实现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截至5月18日,该养殖场已在场内建设沉淀池一处,对污水进行沉淀降解处理,露天堆放的大量牲畜粪便也已经彻底清理,同时按照环保要求正在建晾粪棚,晾粪棚四周围墙封闭,防止雨天外流,造成环境污染。6月16日,在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时,该地河水已经有所改善,周围空气也清新了,以前路过河边要捂着口鼻急匆匆走过的村民,现在也能在傍晚时分,搬着小椅子坐在门口和邻居唠唠嗑,看着不远处玩耍的孩子。
群众事无小事。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加大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力度,推进“检察一体化”履职,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协作,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处理,聚焦“农村美”,为汝南“三县一家园”(工业强县、文旅名县、生态美县和人民群众的幸福家园)建设积极贡献检察力量。
责任编辑:代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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