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县人民检察院:规范案件受理标准 提高案件流转效率
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周聪)近来,西平县人民检察院联合西平县公安局会签《关于规范刑事案件移送的意见(试行)》,严把案件质量源头关,守好案件入口关,推动案件受理流转规范、高效、有序运行,实现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
瞄准问题导向,坚持溯源管理。长期以来,该院综合业务部在案件审查受理中,发现因公安机关移送的刑事案件卷宗材料在装订、文书格式、材料齐备等方面存在的各种不规范问题多发、频发,导致案件卷宗材料经常被退回补充修正,降低了案件流转效率,浪费了司法资源。为保障案件质量,提高流转效率,综合业务部联合公安机关法制部门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共同研究起草立卷标准,从源头上加强案件质量管理,实现刑事案件侦查办理、受理审查标准一体化。
明确类案标准,坚持靶向施策。《意见》规定,双重管理,完善案件质量保障体系。公安机关法制部门负责案件移送前的审核和移送,综合业务部负责案件流转的审查和接收,并明确审查的重点内容,分工负责、协同发力。案件分类,明确卷宗材料质量标准。《意见》将受理案件主要业务分为提请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等七大类,分别明确各类案件卷宗的立卷标准、材料要求、装订顺序、线上流转等,为公安机关高质量侦查办理案件明确质量标准,确保证据材料符合法律规定,流转卷宗符合受理条件。《意见》实施以来,该院受理卷宗平均退回率从原来37.2%大幅下降至5.9%,案件受理质量大幅加强,卷宗流转效率得到极大提升。
深化检察履职,坚持质效统一。《意见》要求,建立问题数据库,注重大数据运用。综合业务部开拓大数据思维,在案件受理审查时,按照业务类别、问题分类、汇总卷宗问题清单,并不断完善数据信息,构建形成受理案件问题数据库,定期分析统计相关数据,逐步总结公安机关移送卷宗常见问题数量变化,分布特征,剖析问题产生原因,有的放失,向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发送整改清单,推动案件办理质量全面提升的同时,也为刑事检察部门开展侦查监督提供数据支持。常态化开展“回头看”,确保案件办理高质效。综合业务部定期组织刑事检察部门、公安机关法制部门以及侦查办案部门,针对案件卷宗受理流转中的问题整改、提高案件卷宗质量开展座谈会,研讨磋商,凝聚合力,共商解决之策。截至目前,该院组织开展“回头看”7次,解决卷宗质量问题31项,推动公安机关建立提高案件质量内部长效机制5项。
责任编辑:牛云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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