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蔡县人民检察院“三个坚持”强化涉农检察扎实有效服务乡村振兴
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郭继)今年以来,新蔡县人民检察院围绕“农业兴、农村稳、农民富、乡村美”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扎实做好服务乡村发展、乡村治理、乡村环境等涉农检察工作,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坚持机制先行,凝聚内外监督合力。一是积极对接司法需求。紧跟县委中心工作,选准载体抓手,主动就涉农检察工作重大部署、重大事项向县委汇报,争取支持配合。二是建立横向一体化机制,落实涉乡村振兴案件线索的内部移送、分案办理、协同配合,形成推进合力,发挥上下一体化办案机制优势,就涉乡村振兴线索主动向上级院报送线索。三是积极与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等职能部门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出台司法救助助力乡村振兴实施办法,加强部门联动,凝聚多方救助力量,共为36名因犯罪侵害导致生活困难人员发放救助金28.9万元。与县水利局建立“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就乡村振兴中涉及的水生态资源利益损害情形,进行线索共享、资源互通、专项监督,形成乡村生态保护合力。
坚持安农惠农,绘就暖心民生底色。一是聚焦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妇女、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保护,持续抓实民事支持起诉专项活动。为方便群众申诉,在多家单位建立检察便民服务联络点,聘请联络员,开展法治宣讲,拓宽案源渠道。共办理8件涉及农民工讨薪、老年人赡养等支持起诉案件,均获得法院支持。二是通过深入农村开展法治讲座、受理法律咨询、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开展送法进乡村活动30余场次,就日常生活中经常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深入讲解,引导村民遵守法律法规、树立法治意识、强化法治思维,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三是共选派骨干力量担任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和帮扶责任人50余人,筹集资金130余万元,帮助对口帮扶村委解决道路、光伏发电、村室建设等发展问题,群众收入稳步增长,帮扶成效得到党委政府群众的充分肯定。
坚持协同共治,助推宜居乡村建设。一是紧紧围绕落实“河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机制,办理了一批黑臭水体治理、清理固体废弃物污染、拆除河道乱建农家乐、恢复绿色植被等公益诉讼案件。经过综合治理,河水变清了、河岸变绿了、黑臭水体消失了,受到人民群众夸赞和好评,为“大美新蔡”营造了绿色环保、生态宜居的自然环境。二是保障农资采购安全,加强对涉农领域的监督保障,坚决惩治农资采购领域腐败,针对个别案件暴露出农业农村部门农资采购管理制度不完善、内部监督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依法向新蔡县农业农村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强化农资领域监督监管、严格招投标资格审查,及时堵塞管理漏洞。三是开展文物保护领域、红色资源保护等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对辖区内文物古建筑、红色资源等开展综合保护治理,办理相关案件2件,保护不可移动文物4处,督促对5处文物古建筑进行修缮,切实保护好乡村特色资源。
责任编辑:代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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