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山县人民检察院:运用“三个坚持”推动涉检信访化解
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常俊田 秦玉川)近年来,确山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力做好矛盾纠纷化解、信访维稳等各项工作,积极运用“三个坚持”将涉检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
坚持系统观念 增强工作“组织性”
“30多年了,至今还没个准信儿啊……”2022年4月,一位老人向正在12309大厅接访的确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哭诉着。原来,老人王某某于1991年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执行逮捕。1994年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取保候审。2017年,王某某开始申请国家赔偿,被告知案件因发生时间过长,无法导入国家赔偿程序,赔偿仍未到位。“请您放心,您反映的问题,我们一定办理好!”检察长握着王某某的手坚定地说。
事情已经过了31年,时间久远,办理起来有着客观上的难度。为有效化解王某某信访矛盾,该院立即成立工作专班,以检察长为组长,带队办理此案。由分管院领导带队业务部门干警,加强内部联动,多次到王某某家中走访,进一步了解其生活情况。为解决王某某的生活困境,检察官加强与民政、社保等部门的有效衔接,同时争取到了上级检察机关、地方党委政府的工作支持,共同推动案件的办理,凝聚“检察+”工作合力。最终,检察官为王某某申请到司法救助金10000元,解决了王某某的燃眉之急,并为王某某找到了一份公益性就业岗位,有效解决了王某某的生计问题,做到了“有人情味”的息诉罢访。拿到救助金的王某某激动地说:“咱县检察院的检察官们真是俺的贴心人啊!”
坚持能动履职 增强工作“主动性”
2019年8月的一天,李某某带领22名农民工来到确山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待大厅。经了解,这群农民工于2017年-2018年间在确山县某公司务工,后因公司倒闭,拖欠的34.73万元工资,至今一分钱都没能拿到手。为强化能动司法,在办案中细耕办案“责任田”,最大限度化解涉检信访案件,在得知讨薪的农民工就此事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院承办部门经过调查核实,于9月15日向法院提起支持起诉,9月30日派员出席庭审,发表支持起诉意见。案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后,法院以该公司没有可供执行财产为由,对该案终结本次执行。为强化法律监督,承办检察官得知这一情况,立即走访欠薪公司的工厂,并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法院及时对查封的砖窑厂及设备等财产予以执行,并优先发放农民工工资。法院收到检察建议后,迅速执行,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2021年10月,农民工们终于收到了13万余元的执行款。承办检察官还了解到李某某患有眼疾,重达三级残疾,已丧失劳动能力,生活特别困难,检察官第一时间向上级提出司法救助申请。
2021年11月,李某某在收到2000元司法救助款项后向承办检察官表示:“司法救助款救了俺的急,感谢检察院对俺老百姓的一片真心!”
坚持源头治理 增强工作“规范性”
2023年3月,田某等四名申请人因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不服法院判决向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确山县人民检察院协助办理该案。经初步审查发现,双方当事人对该案有较大分歧,存在较大信访隐患,经与市院承办检察官请示汇报,决定对该案举行公开听证。5月29日,在征得双方同意后,该院对该案举行了公开听证。经听证发现,因申请人自身在诉讼中的失误造成检察机关很难支持其抗诉请求。同时,协办检察官了解到田某家共四口人,其和妻子、孙女、孙子,即本案的四申请人。田某儿子离婚后,意外触电死亡,田某妻子因病瘫痪在床。田某为家里唯一的劳动力,还要照顾妻子和两个孙子女。田某家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特别困难。考虑到以上特殊情况,协办检察官没有简单的对该案进行结案,决定努力对双方予以促和,并为田某等申请人争取权益,解决困难,化解社会矛盾。经请示,市院承办检察官全力支持协办检察官对该案进行促和。协办检察官首先和申请人及其代理律师予以释法说理,了解其意愿。同时,协办检察官多次到被申请人就职单位进行沟通协调,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协办检察官的主持下,经多轮协商,双方最终于6月20日达了调解意见,被申请人现场向田某等申请人支付一次性补偿费5万元,田某向检察机关撤回了抗诉申请。至此,一起多年的信访案件得到了彻底化解。
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检信访案件,确山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司法理念落后、执法行为不规范”集中教育整治专项行动,针对重点案件重要环节进行监管,确保案件办理不出错、没问题。认真贯彻“枫桥经验”源头治理思想,院领导定期带领干警深入分包社区、乡镇走访巡查,尽可能将矛盾解决在初发时期、萌芽状态。
今年以来,确山县人民检察院共走访巡查167人次,排查线索17条,均已妥善解决。该院选派4名办案经验丰富的检察官参与到县委政法委组织的“黄帅金牌调解团队”中,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为全县社会大局稳定持续贡献检察力量。
责任编辑:代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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