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县人民法院:诉前调解为群众解忧提速
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李凯)近日,平舆县人民法院快速调解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当事人当场履行,成功将纠纷化解在诉前,使矛盾消弭于无形。
今年8月,平舆县某路口,韩某驾驶的电动两轮车与王某驾驶的电动两轮车相撞,造成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韩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王某承担次要责任。因二人就赔偿事宜未达成共识,王某遂将韩某诉至平舆县法院。
为减轻群众诉累,降低诉讼成本,立案庭经审查认为该案事实清楚,争议不大,具有良好的调解基础,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转至诉前调解程序。案件承办法官杨雅军第一时间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约定调解时间。在调解中,承办法官认真倾听双方意见,就案件争议焦点予以释法明理,劝说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同时围绕法定赔偿项目逐项计算,提出适合的调解方案。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韩某当场向王某支付赔偿款3000元。至此,该起案件从起诉立案登记到履行完毕仅用了3个工作日。
责任编辑:代廷伟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