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岗人民法庭:固牢诉源治理之本
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马树亮)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段、治未病。近年来,新蔡县人民法院宋岗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切实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和治理资源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合力解决纷争,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切实减少案件增量。
该庭把诉调对接向前延伸参与社会前端治理,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以当地人民调解组织为诉源治理、诉调对接向前延伸的载体,积极探索建立诉调对接机制,推动源头预防、就地实质性化解纠纷。切实加强对人民调解业务指导,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通过能动司法,助推解决争议模式和格局进行结构性调整,形成“调解在前、诉讼断后”的争议解决模式。为此,宋岗人民法庭积极与辖区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乡村两级人民调解组织建立诉源治理对接工作机制。在辖区每个乡镇建立诉前调解对接群,切实做到诉前案件的及时分流,随时沟通案件调解情况,实行信息适时推送共享;明确各自职责范围;坚持高效响应,实行全流程业务指导;同时进行监督落实,真正确保案结事了。
在上述诉源治理对接工作机制下,成果显著。2023年8月,宋岗乡79岁的村民陈某在从街上回家的路上,被同村74岁的居民蔡某骑两轮电动车撞伤,造成腿骨骨折,经交警队认定蔡某为全责。后受害人准备起诉要求赔偿,通过诉源治理联动对接工作机制,宋岗法庭积极与当地调解组织对接,由宋岗乡司法所指派既是调解员又是陪审员的朱效明进行调解,朱效明曾参与诸多案件陪审,对法律知识熟悉,调解经验丰富。经朱效明多次到双方家中进行调解,从法理、人情等各个角度进行说理,最终双方自愿达成由蔡某赔偿陈某32000元的协议,并在签订后当即履行清结款项。事后受害人感慨地说:“多亏诉源治理,要是去打官司,耗费双方的精力和财力,对两家都没好处。政府这样做就对了,感谢政府。”上述案例,真正体现了宋岗人民法庭和其他法治力量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实质性化解纠纷。
责任编辑:代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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