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劳动争议案
驻马店网讯 (记者 徐小防 通讯员 朱可萱)近日,西平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劳动争议案。
2021年12月,翟某骑电动车从家出发去公司上班,行驶至县城某路交叉口处时,被驾驶电动三轮车逆向行驶的杨某撞倒,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经医院检查,翟某被诊断为腰椎爆炸性骨折。出院后,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翟某损伤为工伤;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损伤程度为八级伤残,停工留薪期6个月。
翟某所在公司认为,其虽然是在上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但她已超过退休年龄,双方只是劳务关系,所以公司不应该承担工伤赔偿责任。翟某认为,自己虽然退休,但仍然在公司工作,还签订了劳动合同,且损伤被认定为工伤,构成伤残,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遂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该院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详细了解案情原委,发现双方就是否应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和赔偿数额产生巨大争执。
为彻底化解双方矛盾纠纷,解开双方心结,承办法官采取背靠背的方式做双方思想工作,聚焦双方矛盾争议点,耐心释法析理,最终促使双方消除隔阂,达成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翟某所在公司当场履行12万元赔偿款。
责任编辑:代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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