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监督+心理疏导助涉罪少年迷途知返
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张凯歌)“检察官,我在大学竞选上学生会干部了!”,“太好了,恭喜你!在学校一定要好好干……”近日,西平县人民检察院的社区矫正检察官便接到了远在郑州的喜讯,打电话的孩子叫小强,是一名正在接受社区矫正的在校大学生。
“他是我哥们儿,我要替他出头”
2020年暑假的一天,正在上高中二年级的小强接到了好朋友小明的电话:“我在外边夜市摊和两个年轻孩发生了口角,他们骂我还动手打我,你赶紧过来帮我”“别怕,在那等着,我马上到”。出于哥们义气,小强放下电话,拎起家中的一把水果刀,就赶到了约定地点,一见面不问清缘由,上去就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朝对方两个人扎去,这场闹剧最终因为警察的及时赶到而收场。案发后,才知犯下大错的小强悔不当初,如实供述了自己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的前因后果。所幸,对方两个人都只受了轻微伤,没有造成特别严重后果。
“他是一个好学生,怎么会犯这种错”
2021年4月,西平县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小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判决生效后小强依法到社区矫正机构接受社区矫正。因为小强犯罪时是刚满18周岁的在校高中生,负责社区矫正检察工作的检察官在例行检察时对其矫正问题给予了更多关注。为了更好的对小强进行针对性帮教,检察官对小强开展了深入的社会调查,走访了他的母亲、邻居以及老师,全面了解了小强的成长环境、学习环境、性格特征、人际关系等情况。检察官了解到,小强的家庭条件一般,父亲常年在外务工,很少回家,且父母双方婚姻状况紧张,父亲对其疏于管教,平时小强跟随母亲一起在县城租房生活。好在小强聪明好学,学习成绩还不错,平时也没有不良嗜好。班主任老师听说小强涉嫌犯罪被判处刑罚,更是深感惋惜:“这孩子挺聪明,平时在学校表现也不错,没想到犯下这么大的错,希望司法机关能给他一个改正的机会……”。
“检察官,我犯过错人家还会要我吗?”
小强虽然实施了寻衅滋事犯罪,但考虑到他刚满十八周岁且高三在读,犯罪后有认罪、悔罪表现,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西平县人民检察院建议县社区矫正机构对小强简化日常监督管理教育程序,尽量避免影响其备战高考。
2021年8月,小强顺利收到了郑州一所大学寄送的录取通知书,但检察官发现此时的小强喜悦中带着一丝忧伤。在检察官的追问下,小强袒露了心声:“能考上大学,是我的梦想,现在梦想终于实现了,但是我犯过罪,人家还会要我吗”?
“你安心上学,我们会给你提供心理疏导和法律帮教”
“别灰心,你以前一时冲动触犯了刑法,但情节较轻,情有可原,现在已迷途知返,应该不会影响你被大学录取。如果需要相关部门出具矫正期间的鉴定材料,我们协同有关部门给你提供相应帮助”。检察官的一席话让小强重燃希望之光。“这我就放心了,谢谢你检察官。我要利用暑假勤工俭学,自己挣大学的学费,你们放心吧,我以后再也不会干违法犯罪的事了”。
责任编辑:代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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