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示范区分局开展禁毒防艾主题宣传活动
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邓慧杰)近日,为进一步做好辖区内艾滋病宣传教育,增强居民群众的艾滋病防治意识和健康责任意识,遏制艾滋病传播,共享健康生活,营造辖区防治工作的良好氛围,驻马店市公安局示范区分局联合刘阁街道办事处开展禁毒防艾主题宣传活动。
为确保此次宣传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宣传人员开展“凝聚社会力量,合力共抗艾滋”知识宣传活动,推进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进社区、进企业、进医院、进校园、进家庭”。在“世界艾滋病日”期间宣传人员还将加大媒体和重点场所的艾滋病性病防治公益宣传力度,集中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发放宣传单页、横幅、广播、LED循环播放宣传标语等方式,推送艾滋病宣传教育信息。根据大众人群、流动人口、青年学生、老年人等群体特点,在交通场站、居民社区、工厂、工地、医疗卫生机构、校园等场所,通过广泛张贴宣传画、播放宣传影音、摆放宣传材料、设置咨询台、开展专题讲座等形式,宣传普及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和技能。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凝心聚力,目标一致,共同抗击艾滋病,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普及了艾滋病相关知识,增强了广大群众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维护了青年学生的身心健康,消除了公众心理障碍,使得辖区内群众了解了艾滋病的传播途径、症状以及预防措施。
责任编辑:代廷伟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