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人民检察院举行不起诉宣布教育仪式
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邓华平 龚旭阳)“非常感谢检察机关给予孩子帮助和改过自新的机会,检察机关对我们的家庭帮助很大,现在这孩子也越来越懂事,孩子和他爸关系也缓和了,我们今后一定会和孩子多沟通,教育他遵纪守法,努力学习技能,回报社会。”小张(化名)的监护人说道。
11月30日,汝南县人民检察院举行了一场“温情满满”的不起诉宣告仪式,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帮助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
2023年5月,小李(化名)、小刘(化名)、小张(化名)、小华(化名)由于自身法律意识淡薄和不良社会关系的影响,涉嫌犯罪。因四人系未成年人犯罪、从犯,并具有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得到被害人的谅解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汝南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四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察期为六个月。
在考察期间,检察官和司法社工针对四人的具体情况制定了一对一帮教方案,开展了法治教育、亲职教育、家庭关系修复、爱国主题教育、心理疏导、志愿服务等多项活动。通过六个月的帮教,四名涉罪未成年人法律意识明显提升,更新了“朋友圈”,亲子关系得到改善。
宣告仪式上,检察官向四名涉罪未成年人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阐述了作出不起诉的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并对涉罪未成年人予以训诫教育,告诫其在以后的生活中要遵纪守法,好好生活。并对家长进行了亲职教育,进一步明确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主体责任,责令其继续履行好监护职责,正确教育引导孩子健康成长。随后,司法社工宣读了四名帮教对象的监督考察报告,对四名帮教对象这六个月以来的表现、成长进行了回顾和总结。四名涉罪未成年人发自内心的真诚忏悔,均表示:“非常感谢检察机关给我重新改过的机会,经历了这件事,我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我一定会吸取教训,认真学习,好好工作,回报家庭和社会。”
仪式最后,检察官向四名走向新生活的青年送上最后的寄语:“六个月的时间,我看到了你们的成长和变化,希望各位今后的道路可以一步一个脚印,以此为戒,不断勉励自己,做事之前考虑清楚,切记不要鲁莽行事,约束自己,你们也很快将要成年,需要为自己的人生和行为负责,对未来一定要做好规划。同时也希望家长要扮演好引路人的角色,给予孩子必要的关心和支持,尽到自己的监护责任。”
下一步工作中,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工作原则和“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对涉罪未成年人,始终坚持做到宽容包容但不纵容,关爱又严管,切实把“保护、教育、管束”一体落实到位,担负好孩子们成长路上的“护航者”与“引路人”。
责任编辑:代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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