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县人民检察院司法救助点亮妇女希望之光
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刘春蛟)“我现在在村附近一家工厂工作,也能照顾上家庭了。家里的三个孩子也都健康,儿子、儿媳的精神状态也好多了。多亏了你们,让我们感受到政府的温暖。”近日,在第114个三八国际妇女节到来之际,西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与县妇联工作人员一同来到胡某某家中开展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回访工作,胡某某家人叙述着接受司法救助的过程和生活变化的点点滴滴。
返程的路上,检察官的思绪飘回了一年前……
胡某某系一起性侵案件被害人,系一名智力残疾人。2023年6月的一天,胡某某在田间劳作时被同村一名男性发现并意图强奸,被同村村民发现后未遂。受到惊吓后胡某某的精神状态时好时坏,原本生活能自理的她有时还会做出伤害自己和家人的行为。更不幸的是,其丈夫也因伤致残,家中尚有三个孩子,年纪最大的也仅仅七岁。孩子的爷爷奶奶无奈只能放弃原本工作,回到家中照顾一家人的生活,丧失经济来源的一家人因此陷入困境。
该院通过内部法律监督线索移送机制发现这一救助线索后,及时启动救助程序。然而事情进展得并不顺利,与胡某某家人取得联系告知其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时,家人却表示不想申请。经多次电话沟通未果,检察官一行驱车来到胡某某家中。“俺都想让小胡赶紧忘了这件事,好好生活,不想再跟伤害她的人有任何牵扯了。”胡某某父母这才道出自己的担忧。得知此情况后,检察官向他们详细解释了国家司法救助的政策,并告知其申请司法救助不会与原案被告人打交道。
打消老两口的顾虑后,检察官再次来到胡某某家中,向他们解释政策并帮助其准备申请材料。鉴于胡某某家实际情况特殊,该院快速启动绿色司法救助通道,决定对胡某某予以国家司法救助金人民币2万元。
“司法救助工作是民心工程,也是检察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举措,必须站在以人民为中心的角度去认识去落实。”该院控申部门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发挥检察职能,落实最高检“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的相关要求,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继续加大救助力度,丰富救助手段,提升救助效果,帮助解决困难妇女及其家庭急难愁盼问题。
考虑到胡某某案发后精神受到刺激,安全感和信任感缺失的问题,检察官委托西平县心理服务中心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其缓解心理障碍。针对其家庭状况,检察官协调当地党委政府对该家庭开展进一步帮助,为家中有劳动能力的家人就近提供工作岗位,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根据近期与西平县妇联会签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困境妇女司法救助的实施意见》,西平县人民检察院将胡某某的情况向县妇联反映,得到了县妇联的高度重视,目前,县妇联已将胡某某纳入重点关心关爱对象。
多部门联动帮扶,如今胡某某一家的生活已步入正常轨道……
责任编辑:代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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