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开展迎“三八”系列活动
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龚旭阳)在第114个国际妇女节到来之际,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系列活动,关心关爱女干警,激励女干警以更饱满的状态投入工作中,同时走上街头向广大妇女同胞宣传维权法律知识。
灿烂芳华,阅书悦己。3月6日下午,在读书分享活动中,女干警拿着各自喜欢的书籍,开始沉浸式阅读,感受读书带来的乐趣,品味着书中主人公故事的曲折。
阅读过后,几名女干警自告奋勇上台向大家推荐自己感兴趣的书籍,交流读书心得。“我很喜欢的一本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是海伦·凯勒的自传,书中讲述了海伦·凯勒因一场疾病失去了视觉和听觉,但在老师的耐心教育下不仅学会了读书认字,而且开始独立地认识世界。书中还讲述了她丰富多彩的生活和创建慈善机构为残疾人造福的故事。读完深刻感觉到我们更应该热爱生活,珍惜生命,永远保留一颗赤忱的心,尊重自己、善待他人。”院妇委会主任王瑜讲述自己的阅读心得,精彩的发言引起了现场一阵阵热烈的掌声。
书籍总能带给人沉静的力量。活动过后,女干警们纷纷表示,以后要多参加集体阅读活动,多了解一些好书,多听一些好故事,在阅读中不断充实心灵,慢慢遇见更好的自己。
读书分享活动后,女干警们来到事先布置好的会议室,领取手工制作的材料。在听了手工包和艾草锤的制作及注意事项讲解后,大家跃跃欲试,充分发挥自己的想象和创意,搭配色彩、设计造型,沉浸式享受着亲手创造的乐趣。在一阵阵欢声笑语中,一个个造型独特、色彩鲜艳的作品制作完成。成品手工包和艾草锤外观精美,实用性强,大家拿着自己用心制作出的手工包和艾草锤,爱不释手。
3月7日上午,汝南县人民检察院组织院机关妇委会成员、女检察官等走上街道,开展“建设法治中国 巾帼在行动”主题普法活动,进一步深化法治宣传和妇女维权服务工作,营造全社会尊重和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浓厚氛围。
活动中,通过摆放宣传展版、发放宣传单等方式进行宣传,积极向广大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等相关政策法规。活动现场设置了咨询台,为过往群众开展各类咨询40余次,把维权关爱服务送到群众身边。
维护妇女权益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宪法要求和基本国策的重要实践。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关注维护妇女权益,用心做好从优待警工作,为女干警干事创业营造良好环境;忠诚履职,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助力女性法治维权,同时持续开展普法活动,不断提升广大妇女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引导她们进一步尊法、守法、学法、用法。
责任编辑:代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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