驿城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守护水更清林更美地更肥
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赵海洋)“通过公益诉讼,确保了驿城大地草木林地的多样性保护,彰显了检察机关的作为……”近日,在驿城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期间,检察机关征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意见建议时,大家对驿城区人民检察院在维护公共利益、保护生态环境上取得的成效给以充分肯定。
近年来,保护好“大自然的馈赠”,始终是驿城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的重中之重。该院公益诉讼办案组依托境内的淮河流域支流、农田基础设施保护和林木茂盛实际,采取河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机制,明确联合开展巡河、巡林、巡地专项检查监督制度,构建线索移送、共享机制,针对破坏湿地生态问题召开协调会、听证会,督促相关部门主动履职,确保了辖区内湿地生态环境。 让水更清。在“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中,该院将河湖“清四乱”的范围从主要河流延伸至中小河流、农村河湖,实现河湖全覆盖。2023年5月18日,在该院依法向当地政府下发检察建议书的次日,驿城区水利局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下,对导致汝河河道堵塞的违法搭建物当场拆除,确保了河道畅通。针对板桥镇林庄西河、白果树西河大量盗采河砂,导致西石河河道出现大量深坑,植被破坏,砂石裸露,造成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费用高达14.79万元。
为了使被破坏的生态得到及时修复,该院协同市水利局先后实地勘察8次,结合现场勘查,提出了切实可行的修复方案。为了严惩犯罪分子,启动公益诉讼程序,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全部获得法院支持,被告陈某某等五人被判处一年二个月至八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判处五被告人对被破坏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如不能修复,则对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4.79万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让林更美。在驿城区胡庙乡王庄村东山,原本100多亩的荒山上,150多棵泡桐在风中恣意生长。这片林有一个特别的名字——“检察公益诉讼林”,是由驿城区人民检察院打造的驻马店市首个检察公益诉讼林,也是该院开启“刑检不起诉+公益诉讼”办案模式的有效尝试。2023年年2月,该院第一检察部在审查一起驻马店市公安局森林分局移送的两起滥伐林木案件中,案件承办人发现17名犯罪嫌疑人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违法滥伐的林木,可能对自然环境造成了破坏,及时让本院第四检察部公益诉讼组介入。公益诉讼办案组经对案件进行审查后,分别约谈了两起案件的17名犯罪嫌疑人,指出其违法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告知其行为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要求其对破坏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补种同等价值的树苗。约谈会上,嫌疑人均认识到自己的行为造成的社会损害,表示愿意补种树苗,并当场签署了保证书,保证自愿对当地破坏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按照林业部门专业意见补种树木。考虑到涉案伐树现场已无复植补种条件,经研究,在驿城区辖区内另寻一片合适地点设立“公益诉讼林”,一方面可以长期进行生态修复活动,另一方面,对一些符合“少捕慎诉慎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在依法做出不起诉的同时,对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促使嫌疑人及时修复破坏的生态环境,也起到一定的惩罚性和教育性。目前“公益诉讼林”已栽植30000多棵树,既修复了生态,绿化了环境,又给当地集体组织带来一定经济效益。
为了保护古树名木,从2022年3月起,该院公益诉讼办案组会同林业发展中心和驻马店市古树名木志愿者,多次跋山涉水,对境内百年以上的古树名木进行排查摸底,确保发现一株登记一株,拍照留存,建立台账。依法向辖区乡镇和林业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对两棵“百年夫妻黄连木”进行登记、建档、公布和挂牌保护等工作。收到检察建议后,辖区乡镇和林业部门派技术人员对黄连木进行全面清查,在制定保护措施的同时,按照流程申报挂牌保护。
让地更肥。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基础,该院聚焦农田基础设施保护,加大对耕地资源的保护力度,全面助力乡村振兴。2023年5月,该院公益诉讼办案组邀请来自农业农村局的特邀检察官助理,就“农田基础设施保护”工作布置达成一致意见,对驿城区辖区内农田基础设施进行全面初步排查。排查发现,在农田排水沟渠方面,不同程度存在沟渠破坏堵塞,甚至被填土开荒,导致排水沟渠与河道不连通,水不能正常流通,每逢雨期,水流漫进低洼处农田,导致出现农田大面积积水,农作物受损严重。对此,公益诉讼办案组进行立案调查,向辖区乡镇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其对该排水沟渠进行有效疏浚,恢复期排水功能,保护农田不受水害。当年,共办理耕地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件,有效复耕农田24.71亩。
与此同时,该院公益诉讼办案组通过立案,向驻马店市生态环境保护局驿城分局、驿城区城市管理局和当地政府下发检察建议,共清理固体废弃物86余车,重200多吨;对水屯镇田庄村委饮用水水井旁地埋式垃圾桶中转站,影响了周边田地和饮用水安全水井,在检察机关的努力下,将地埋式垃圾桶进行清理废弃,另外选址建造,受到当地群众交口称赞。
责任编辑:代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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