驿城区人民检察院:秉公办案受称赞
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赵海洋)“千言万语无法表达我们一家人的心情,我所有的话都在这面‘一心为民、秉公办案’的锦旗里!”4月2日上午,一位中年妇女冒雨来到驿城区人民检察院,哽咽着向该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陈靖和员额检察官杨晓述说着。
这位妇女名叫苏某乙,家住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刘阁街道,二年前,其哥哥苏某甲因一桩事摊上了“官司”。
根据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意见,称2022年7月17日16时许,苏某甲违反通告规定,不服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管理,在醉酒情况下辱骂小区门口执勤工作人员并硬闯小区大门。民警到案现场后,苏某甲对民辅警拳打脚踢,执勤民警胳膊处、右手拇指有抓伤。多名证人均称苏某甲存在推搡民警的行为,民警称苏某甲存在拳打脚踢的行为,但苏某甲到案后否认袭警的事实。2022年12月2日,公安机关以苏某甲涉嫌袭警罪向驿城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驿城区人民检察院将本案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并全面调取了该案的主客观证据。承办员额检察官杨晓审查后认为,苏某甲酒后存在违反通告规定、不服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管理进入小区的行为,但苏某甲没有袭警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拟以不构成犯罪对苏某甲作不起诉处理,部门负责人及主管院领导均同意承办人意见。
2023年11月15日,驿城区人民检察院公开对该案召开听证会,听证人员一致认为苏某甲的行为不构成袭警罪。同年11月21日,经驿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决定,以不构成犯罪对苏某甲作出法定不起诉决定。
苏某甲及家人认为检察机关坚持以事实为依据,全面、客观审查案件证据,维护了公平正义,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就嘱托妹妹苏某乙来到驿城区人民检察院赠送锦旗表达心意。
责任编辑:代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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