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县人民法院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活动
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李 蒙)4月20日清晨6时,西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31名干警在副院长刘光明的带领下,开展常态化集中执行活动。
执行现场一:
张某与李某原系朋友关系,李某以资金周转做生意为由向张某借款,借款到期后,张某多次催要未果遂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李某需偿还张某借款。判决生效后,李某未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张某遂向西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集中执行活动中,法院干警依法将李某拘传至法院并对李某进行体检,告知其如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还款义务,将依法对其进行拘留。在强大的司法震慑下,李某当场履行了欠款120000元及利息,本案顺利执行完毕。
执行现场二:
被执行人左某从申请人陈某处购买货物,并支付部分货款,但剩余货款一直没有支付。为维护自身权益,陈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判决文书生效后,左某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陈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集中活动当天,执行干警依法将左某拘传至法院,告知其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后果。在干警的说服教育下,左某当场偿还部分欠款,并承诺余款按月支付,双方达成和解。
经过一上午的集中执行,共依法拘传被执行人6人,执行完毕3件,达成和解2件,执行到位案款32万元。
下一步,西平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用足用好各项执行措施,努力让老百姓的“纸上权益”变成“真金白银”,用实际行动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
责任编辑:代廷伟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