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法治 政法要闻

驿城区人民检察院联合泌阳县人民检察院清理有害固体废物220吨

2024-04-23 11:28 来源: 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代廷伟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高 超 海 洋)“现在土地恢复了原貌,我们再也不用担心受到污染的危害了。”4月22日,居住在泌阳县杨家集乡化肥厂附近的村民张伟丽,提起驿城区人民检察院与泌阳县人民检察院推动清理有害固体废物220.98吨,并修复受污染道路100多米,守护乡村生态环境安全的事,赞不绝口。

2023年3月,吕某、王某、王某某相互约定报酬,将200余吨4、6二氯嘧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残渣掺入王某某位于泌阳县杨家集乡化肥厂生产的有机肥中或倾倒在厂门前垫路进行处置。经过河南省正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的鉴定,吕某、王某和王某某非法处置的残渣砷含量超标,属于危险废物。驿城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环境污染刑事案件中发现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后,遂将线索移送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办理。公益诉讼部门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立案后,启动检察横向一体化履职机制将该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移交至泌阳县人民检察院办理。

为做好该污染环境案件,今年1月,驿城区人民检察院与泌阳县人民检察院成立一体化履职专案组,通过实地查看、运用无人机航拍、采样监测等手段,对涉案200余吨固体有害废物污染情况进行详细的调查。办案组调查后认为王某某厂前道路前存在露天地下井,水井前方为耕地,经雨水冲刷后,涉案废物极易扩散,并造成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该案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遂对该案进行了公告,公告期满后对该案进行立案。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驿城区人民检察院特别邀请了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驿城分局的特邀检察官助理和危险废物方面的专家,对危险废物的危害进行了初步论证,并确定了对生态环境的修复方案;同时对犯罪嫌疑人释法说理,犯罪嫌疑人主动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和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的危害,愿意积极配合,承担责任,清除危险废物,修复生态环境。

在防止危险废物对地下水持续造成污染方面,经专案小组研究,决定由泌阳县人民检察院与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泌阳分局召开磋商会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对该危险废物依法处置,及时止损。1月26日,泌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泌阳分局发送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环境防治监管职责。收到检察建议后,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泌阳分局立即将王某某填埋在100多米道路上的危险废物进行监督清理,在做好相关防护措施的情形下,将案涉危险废物临时堆放在王某某厂内。

为减少危险废物持续对当地土地的环境污染,今年2月,驿城区人民检察院和泌阳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组持续跟进监督,依法要求吕某、王某、王某某寻找有处置危险废物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及时清除该危险废物,并对污染的土地进行修复。吕某、王某、王某某积极配合,及时消除污染状态,随后委托河南富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危废进行了处置,共计清除危废220.89吨。2024年3月,驿城区检察院委托具有司法资质的检测公司对修复过的环境进行检测,目前结果正在检测中。


责任编辑:代廷伟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