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法治 政法要闻

新蔡县人民法院:“以保促调”助力借款庭审前履行

2024-05-11 08:26 来源: 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代廷伟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宋迎春)5月7日,新蔡县人民法院古吕法庭运用“诉前保全+调解”模式,及时告知当事人采取诉前保全的利弊,引导当事人提交诉前保全申请,审查后及时出具诉前保全裁定,利用最有利的时机控制债务人的财产,以保全促调解,被告当场支付借款的一半,实质性化解了当事人的纠纷。 

2024年1月5日,被告李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原告耿某某借款 70000 元,并出具借据一张,双方约定借款 10 天,月利息 1.5%,还款日期 2024 年 1 月 15 日,约定如被告违约,需要承担律师费等费用。被告何某某在借条上签署了连带责任担保。原告按照约定向李某交付了借款,借款到期后,原告多次向被告李某及何某要求偿还,二人找各种借口推诿不还。李某因在外地监狱服刑不便起诉,4月26日,急需用钱的耿某某将担保人何某某起诉到新蔡县人民法院。  

“法官,我是担保人,你们怎么把我的银行卡、微信、支付宝都给冻结了,你们是不是冻结错了,我只是担保人……”4月30日,何某某主动来到古吕法庭与承办法官崔志强取得联系。崔志强及时向何某某核实借款情况及担保情况,何某某认可借款及担保的事实。  

因该案事实清楚、双方实质性争议不大,崔志强为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多次电话沟通何某某,耐心细致地对何某某进行释法明理,告知何某某在承担担保义务后可以向借款人进行追偿。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庭审前组织双方进行再一次调解中,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庭给付借款的一半。  


责任编辑:代廷伟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