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人民法院召开豫南平原生态区环境资源审判协作工作会议
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时旋旋)为筑牢豫南平原生态保护司法屏障,助推区域生态环境司法协作实质化运行,近日,汝南县人民法院召开豫南平原生态区环境资源审判协作工作会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其宏出席会议并讲话。驿城区、平舆县、西平县、遂平县、新蔡县、上蔡县六县区人民法院相关院领导,立案庭、综合庭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了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文件《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环资案件集中管辖的规定》《全省法院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工作指引》,汝南县人民法院就豫南平原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作了发言。随后,各参会法院负责人围绕豫南平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展开深度交流,在保护豫南平原生态环境上共同发力,继续深入推进司法协作,在筑牢豫南生态屏障及豫南平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方面达成共识。参会法院共同签署了《豫南平原生态区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推动构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调有序、高效创新的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
汝南县人民法院负责人表示,今后将不断丰富拓展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内涵与外延,加强跨域资源共享、工作协同、联动共建,积极探索区域生态司法协同治理的新路径,聚力提升豫南平原生态区生态环境一体化司法保护与协同治理水平,守护绿水青山。
责任编辑:代廷伟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