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阳县人民法院:异地执行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王敬豪)近日,泌阳县人民法院干警远赴千里之外开展异地执行行动,切实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执行成效。
付某某申请执行程某某一案,王某某申请执行胡某某一案,该院干警在执行这两起案件过程中,经过对被执行人财产线下查控,均未发现足额财产。由于被执行人长期下落不明,两案均无法继续推进。后经多方调查,执行干警获悉线索,发现被执行人程某某出现在福建省惠安县,被执行人胡某某出现在广东省汕头市。执行干警立即研判案情,制定异地执行预案,先后赶赴惠安县与汕头市开展执行行动。
在惠安县人民法院的协作配合下,5月22日中午,泌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成功在被执行人程某某家中将其控制,迫于强制执行的威慑力,程某某最终承诺后续将分期偿还款项,当场与申请人付某某签订和解协议,由案外人提供担保。
在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的协作配合下,5月24日上午,泌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成功锁定被执行人胡某某位置,迅速出击,将其拘传至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执行过程中,泌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耐心释法析理,告知其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最终被执行人胡某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承诺后续将分期偿还款项,与申请人王某某签订和解协议,由案外人提供担保。
责任编辑:代廷伟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