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拆除违建拦河坝 消除安全除隐患
驻报全媒体记者 张新成 通讯员 蒋军华
6月12日,驻马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接到举报,沪陕高速公路K1034+950处桥梁南侧发现违建拦河坝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开展调查处理。经过现场勘察,该拦河坝距离高速公路桥梁29.5米,预制模板已搭建,尚未浇筑水泥,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七条“在大中型公路桥梁和渡口周围二百米范围内,不得进行爆破作业及其他危及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的活动”的规定。
市交通执法支队执法人员责令施工方立即停工,并制作《询问笔录》、《勘验(检查)笔录》及《现场勘验图》,在调查取证后,向施工单位负责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在向施工方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时,当事人有较大抵触情绪,认为建拦河坝是为周边群众灌溉农田提供便利的好事,执法人员耐心与其交流沟通,讲解擅自违建拦河坝,将严重影响行洪安全,对高速公路桥梁产生严重安全隐患。通过说理式执法,讲透法理、讲清事理、讲明道理,当事人认识到了违建拦河坝存在的安全隐患,在执法人员的监督下,依法拆除违法设施,恢复了河道原貌。
汛期到来,驻马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加大高速公路桥梁下巡查力度,及时清理桥梁下堆积物,消除安全隐患,保证汛期行洪安全,保障高速公路桥梁安全。
责任编辑:张新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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