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人民法院:倾心调解促和解
驻马店网讯(记者 牛云强 通讯员 张夏)近日,汝南县人民法院老君庙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以多元调解的方式解决了矛盾纠纷,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原告王某龙与驻马店某养殖有限公司签订了《水电安装施工合同》,合同约定了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承包范围、合同价款等条款。合同签订后,原告安排施工人员进行施工,施工完成后,被告驻马店某养殖有限公司投入养殖使用,后该公司因经营不善,现处于停业状态。原告多次从河北张家口来往河南索要工程款均未果。
承办法官彭永梅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联系当事人,并了解到双方对部分案涉工程及工程价款存在争议,考虑到双方合作基础较为扎实,原告远在外地,为减轻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彭永梅抓住焦点问题,向双方分析利弊,释法明理,细致耐心地做好双方当事人的沟通协调。经过多轮协调,最终促使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纠纷得到化解。
责任编辑:牛云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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