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县人民检察院到省人民检察院帮扶村开展法律宣讲
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张苗苗)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村民法律意识,应省人民检察院驻村工作队邀请,平舆县检察院政治部党支部于3月25日到玉皇庙乡郑营村开展“送法进农村”法律宣讲等联合主题党日活动。
组织集体学习。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云南考察时的重要指示精神,省、市委常委扩大会议暨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省人民检察院驻村工作队队员蒋云飞结合实际案例,详细解读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具体内容和重要意义,引导全体党员干部锤炼党性、提高思想觉悟,密切联系群众,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和身边事,努力为村民办实事、解难题。
开展法律宣讲。县检察院干警结合农村实际情况,分别以预防电信诈骗和中老年人常见法律问题为主题,围绕与农村生活息息相关的土地纠纷、婚姻家庭、养老合同等法律问题进行详细讲解,并通过典型案例分析,让村民们更加直观地了解法律知识,为村民们带来了一场生动的法律讲座。检察干警还向参与活动的村民发放法律宣传手册,耐心解答村民提出的问题,现场气氛热烈。
省人民检察院驻村工作队、县检察院政治部党支部与郑营村委就如何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等进行了深入交流。
“县检察院将继续以党建为引领,进一步加强合作,不断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为乡村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共同为乡村发展贡献力量。”平舆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机关委员会书记孔建国表示。
省人民检察院驻村第一书记徐林付感谢县检察院为郑营村委党员群众带来的法律宣讲大餐,并表示,组织振兴是乡村振兴的根本保障,此次检村携手的主题党日活动,为下一步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奠定了组织保障,驻村工作队将持续以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引导发挥好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责任编辑:徐小防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