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县交通执法大队成功处置货车自燃事故
驻报全媒体记者 张新成 通讯员 蒋军华
4月8日,平舆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冯超限站执法人员彭威、董建伟在站内值班时接到群众求助称超限站对面328国道上一辆货车发生自燃事故。接到火情后,彭威、董建伟迅速驾驶执法车辆,携带灭火器赶赴现场。在现场,执法人员发现一辆小型货车驾驶舱下方明火冒出,浓烟滚滚,货车拉载货物为干草,如不及时进行扑救,火势蔓延至车厢货物,将造成严重后果。
面对火情,执法人员毫不畏惧,分工协作,一人迅速从执法车上取下灭火器,冲向自燃货车对准火源喷射控制火势,另一人拨打119报火警并疏散周边群众和车辆,设置警示标志防止次生事故发生,同时引导过往车辆避让,确保道路通行安全。经执法人员和货车驾驶员奋力扑救,现场火势得到有效控制,消防人员到达后已将火情完全扑灭。
此次自燃事故疑似货车线路老化短路导致,由于交通执法人员反应迅速、处置得当,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和火情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了车主财产损失。此事件充分展现了执法人员面对突发事件时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体现了交通执法队伍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执法为民的理念。该大队提醒广大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出车前一定要做好车辆安全检查,确保行车安全。
责任编辑:张新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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