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人民法院结案后延续调解工作方式受欢迎
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时旋旋)案件调解结束后,汝南县人民法院彭乐法官却不依不饶,仍然“揪住”双方坐下来继续协商,指导当事人就后续伤残赔偿达成协议,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可能有的人会说彭乐纯属“多事”,但双方当事人异口同声地说:“彭庭长这样‘多事’的法官,我们老百姓欢迎!”
今年1月,梁祝镇村民李某驾驶电动车和陈某相撞,造成陈某受伤骨折并花费医疗费2万多元。陈某出院后起诉要求赔偿,同时申请伤残等级鉴定,但由于鉴定时机不到,被鉴定机构退回。梁祝法庭庭长彭乐法官组织双方就已经产生的医疗等费用进行了多轮调解,双方达成了协议。但为双方送达调解书后,彭乐法官考虑到双方因为伤残问题会引发再次诉讼,便趁热打铁,和书记员召集双方就伤残等级鉴定和赔偿事项进行协商,向他们宣讲伤残鉴定的相关规定和程序,建议他们共同带着CT片等资料找骨科专家咨询,以确认基本的事实。通过咨询,在不经司法鉴定的情况下,李某和陈某双方都认可陈某构成10级伤残的结果,彭乐法官又释明了伤残赔偿的项目和标准,用生效的同类案件裁判文书引导当事人对赔偿结果有了初步认知,双方在法官指导下互谅互让,最终就伤残赔偿达成了协议。这样,一起可能引发多起诉讼案件的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得到了一次性彻底解决。本案的顺利解决,也让人民群众看到了汝南法院法官们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开展诉讼外调解彻底化解矛盾纠纷的高度责任心和为民司法的颗颗热心。
近两年来,汝南县人民法院的法官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利用这种结案后延续调解的工作方式,在诉讼外化解了上百起纠纷,大大减轻了人民群众诉累和维权成本,受到了辖区群众的高度赞扬。
责任编辑:徐小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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