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的 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决策部署,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切实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
二、问题范围
(一)越权设立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变相收费、不落实停征免收有关收费项目、不按规定进行收费公示、未按规定使用收费票据等乱收费行为。
(二)违法设定罚款,滥用行政裁量权基准、类案不同罚、随意给予顶格罚款或高额罚款,以罚增收、以罚代管、逐利罚款,不执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制度等乱罚款行为。
(三)行政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性大以及任性检查、运动式检查、以各种名义变相检查等乱检查行为。
(四)没有依据实施查封,违法扩大查封范围,使用或损毁查封场所、设施或财物,违反法定程序查封,将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财物占为己有,将查封财物截留、私分或变相私分等乱查封行为。
(五)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行为。
(六)执法标准不一致、要求不统一,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
(七)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该罚不罚、吃拿卡要、粗暴执法,以及执法不作为等违反执法规范要求的行为。
三、受理方式
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统一通过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集中受理。
举报电话:0396-12345
四、其他事项
1.征集范围为公告征集范围中明确的突出问题相关线索,不处理无关的举报反映,不干预司法活动。
2.举报反映问题线索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得虚构问题线索恶意举报;如借投诉举报名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投诉举报问题线索时应注明投诉举报人的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沟通联系。鼓励实名举报,对收到的问题线索,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处理,并对投诉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4.以下举报不予受理:已经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的行政执法案件;正在进行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的行政执法案件;经行政调解结案、双方当事人均无异议的行政执法案件。
感谢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我市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公告
驻马店市司法局
2025年4月28日
责任编辑:徐小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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