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新闻 河南

“我的记者故事”线上专栏&投票通道,将在顶端新闻上线

2025-06-26 09:28 来源: 顶端新闻 责任编辑:姚想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活动背景:使命在肩,故事传声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引导广大新闻工作者增强做好新闻舆论工作的使命担当和行动自觉,聚焦“两高四着力”,真实立体全面讲好河南故事,进一步奏响“奋勇争先、更加出彩”的河南强音,为奋力谱写中原大地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凝聚强大...

顶端新闻首席记者 张逸菲/文

河南省第十二届“好记者讲好故事”——“我的记者故事”活动即将开始征集,参与方法“大升级”!各位奔波在一线的河南记者朋友们,属于你们的专属舞台和“决赛绿卡”来了!

6月30日8:00至7月4日18:00,符合条件的记者朋友们可以用文字、图片、视频等多种形式讲述自己的新闻故事,作品制作完成后上传至顶端新闻客户端“我的记者故事”专栏,投票通道也将在7月6日8:00至7月12日18:00开启。

好记者的线上“舞台”,“秀”出你的故事!

什么才是大家眼中真正的好记者?什么样的故事才能拨动心弦、引发共鸣?是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是深入现场的泥泞脚印,是直抵人心的温暖笔触?是揭露真相的锐利锋芒,是记录时代的永恒瞬间?

现在,机会来了!记者朋友们,快来顶端新闻“我的记者故事”专栏,用你的作品定义“好记者”,讲述“好故事”。

 谁可以参与?

面向全省所有在报社、电台、电视台、新闻期刊社及所属新媒体从事采编播工作5年(累计60个月)以上的人员。

在从事采编播工作期间获得省部级以上(含)表彰奖励的,可以放宽到3年(累计36个月)以上。

讲什么?用你钟爱的文字、图片、视频形式,讲述你职业生涯中那些戳中人心、照亮现实的故事。采访背后的酸甜苦辣?事件现场的惊心动魄?触动心灵的感人瞬间?通通欢迎!

怎么参与? 

作品上传阶段:

时间:6月30日8:00——7月4日18:00

地点:下载并打开顶端新闻客户端,找到“我的记者故事”专栏,一键上传你的精彩作品!

为啥要参加?亮点满满! 

1.更广阔的舞台:你的故事将通过顶端新闻触达全省乃至全国的读者,让更多人听到你的声音,看到你的故事!

2.网友说了算:作品上传后,将进入投票宣推阶段。时间:7月6日8:00至7月12日18:00,网友们将成为你的“评委”,用点赞和推荐为他们心中的“好记者”和“好故事”加油打call!你的故事感染力有多强?交给人民来检验!

3.决赛“绿卡”!这是今年最大的“新变化”!在作品遴选阶段(7月13日-15日),河南省委宣传部、河南省记协将根据作品在平台上的综合数据,遴选出3-5名表现优异的记者,直接参加河南省第十二届“好记者讲好故事”活动选拔赛决赛!这意味着,优秀的你,可以跳过初赛、复赛环节,直达决赛舞台!除此之外,还会从中选拔出至少1名优秀记者参加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广电总局、中国记协主办的第十二届“好记者讲好故事”活动全国比赛!

活动背景:使命在肩,故事传声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引导广大新闻工作者增强做好新闻舆论工作的使命担当和行动自觉,聚焦“两高四着力”,真实立体全面讲好河南故事,进一步奏响“奋勇争先、更加出彩”的河南强音,为奋力谱写中原大地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凝聚强大精神力量,由河南省委宣传部、河南省委网信办、河南省广播电视局、河南省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办,河南广播电视台承办,在全省新闻战线组织开展的河南省第十二届“好记者讲好故事”活动已于今年6月启动。

走过11届辉煌历程的“好记者讲好故事”活动,今年创新推出线上“我的记者故事”环节,正是为了拥抱新媒体,连接万千网友,让记者的好故事传播得更广、更远!

报名相关事项

1.作品制作格式:文字讲稿标题用小2号华文中宋加粗,正文用3号仿宋;图片选用横版,大小1M以内;视频比例为16:9,MP4格式,大小不超过300M。

2.请参加人员认真填写《河南省第十二届“好记者讲好故事”——“我的记者故事”活动报名表》,准备个人证件照1张,格式为竖版,大小1M以内,用于投票界面展示。

3.请参加人员所在新闻单位对作品的政治性、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在《河南省第十二届“好记者讲好故事”——“我的记者故事”活动报名表》上加盖公章,按要求上传至活动平台。

责任编辑:姚想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