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2025年度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公布
摘要:据此计算,缴费基数下限确定为3831元/月(即基准数的60%),缴费基数上限为19155元/月(即基准数的300%),参保单位和个人需按照新划定的基数范围缴纳社保费用。此外,生育津贴核算、工伤保险赔付等待遇也与缴费基数直接相关,基数上调将带动这些待遇同步提升。
驻马店网讯(记者 刘金霞)22日,记者从驻马店市人社局获悉,河南省四部门联合印发通知,明确2025年度全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这一调整直接关系到上班族、灵活就业人员等各类参保群体的缴费金额与未来待遇,为社保费征缴及待遇核定提供了明确依据。
通知指出,自2025年7月1日起,全省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统一以6385元/月作为个人缴费基数核定基准。据此计算,缴费基数下限确定为3831元/月(即基准数的60%),缴费基数上限为19155元/月(即基准数的300%),参保单位和个人需按照新划定的基数范围缴纳社保费用。
针对此次基数调整可能产生的社保费差额,通知特别明确补缴规则:参保单位与参保个人需在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差额补缴,补缴期间将免收滞纳金,最大程度降低调整对参保主体的经济影响,确保政策平稳落地。
“基数调整看似影响短期收入,实则为长期保障加码。”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解释道。按照养老保险“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缴费基数提高后,个人账户累计金额增加,未来退休时领取的养老金也会相应提高。同时,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划入金额会随基数上涨而增加,可用于日常买药、门诊消费的资金更充裕。此外,生育津贴核算、工伤保险赔付等待遇也与缴费基数直接相关,基数上调将带动这些待遇同步提升。
此次社保缴费基数标准的公布,是我省落实国家社保政策、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将进一步规范社保费征缴流程,为全市社保基金平稳运行提供支撑,同时为参保人员各项社保待遇的精准核算奠定基础。
责任编辑:姚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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