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停止运营!驻马店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公示
摘要:线路走向:淮河大道—薄山路—康平路—驿城大道—泰山路—乐山大道—顺河路—文明大道—重阳大道—盘龙山路—古槐路口(第三十七小学)。
关于驻马店公交
优化调整16路、停止运营35路
公交线路的公示
为进一步优化公交资源,提升公交线路的运营效率和服务品质,合理调配公共资源,实现有限资源的高效利用,更好地服务市民出行。拟于近期对16路进行优化调整,同时停止运营35路公交线路。具体如下:
一、公示内容
本次拟优化调整公交线路1条(16路)、停止运营公交线路1条(35路)。
二、公示期限
2025年12月2日至12月8日(共5个工作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如有意见建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电话:2838944,联系人:聂伟伟
邮箱:zmdsjtjysk@163.com
四、具体调整方案
(一)优化线路:16路
1.线路名称:16路
2.类别:优化
3.起讫点:高铁火车站——第三十七小学。
4.线路走向:淮河大道——薄山路——康平路——驿城大道——泰山路——乐山大道——顺河路——文明大道——重阳大道——盘龙山路——古槐路口(第三十七小学)。
(二)停止运营线路:35路
目前207路已完全覆盖35路的全部运营路线,两条线路在核心路段上并行运行,公交运力重复系数达到100%,造成车辆、人力及道路资源浪费,不利于整体公交网络的高效运转。为将有限资源投入到新开发区域或客流密集线路,更好地满足市民出行需求,决定停止35路运营。
驻马店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2月2日
责任编辑:付琳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豫公网安备 411702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