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将发放今年第一季度电子消费券
摘要:消费券仅允许以“被扫支付”方式核销使用,消费者消费付款时,需出示“云闪付”生成的动态“付款码”,由收银员扫码完成支付和消费券核销,符合满减标准的自动核销。企业配套资金分为喜盈门叠加消费券2万元和洪河石化加油站叠加消费券12.
驻马店网讯(记者 张丽丽)2月9日上午,记者从驻马店市商务局获悉,2月10日至2月15日,驻马店市将在市中心城区组织开展2026年一季度电子消费券发放活动。此举旨在贯彻落实市委和市政府促消费、扩内需有关决策部署,通过活动提振消费信心,激活消费市场,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实现首季开门红。
消费券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所有在驻人员均可申领(包括外地在驻人员)。申领时间和使用期限为2026年2月10日至2月15日,每天10:00至22:00。消费者可用手机下载“云闪付”APP,注册登录后,进入“云闪付”首页“政府消费券-驻马店市政府消费券”活动专区领取消费券。消费券当天22:00前需核销,逾期未核销的,由系统收回,滚动到第二天发放。消费者在活动期间政府资金所有类别消费券每天仅可领取一张,每天均可领取。
消费券需本人现场核销。消费者登录“云闪付”后,在“我的”—“优惠券”查看已领取的票券,并在当天内至“云闪付”公布的参与活动的线下实体企业消费。消费券仅允许以“被扫支付”方式核销使用,消费者消费付款时,需出示“云闪付”生成的动态“付款码”,由收银员扫码完成支付和消费券核销,符合满减标准的自动核销。领取和核销消费券时,用户需将“云闪付”更新至最新版本,打开手机定位功能,并允许“云闪付”获取位置信息,仅限定位在河南省驻马店市的用户领取、核销。
据介绍,此次消费券发放包括财政资金、金融机构配套资金、企业配套资金。财政资金第一期发放600万元,每天发放100万元,分6天发放,分为商超类消费券、餐饮住宿类消费券、加油类消费券、文旅类消费券。金融机构配套资金是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信用卡叠加消费券,总额4.2万元,一次性发放,用完即止。企业配套资金分为喜盈门叠加消费券2万元和洪河石化加油站叠加消费券12.5万元,均为一次性发放,用完即止。
责任编辑:闫继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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