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开展基层医疗质量改善三年行动
摘要:三是围绕关键诊疗环节,细化医疗质量改善内容,包括改善门诊医疗质量、提高急诊急救医疗质量、促进规范合理用药、保障检验检查质量、改进护理服务质量、加强医院感染控制、改善住院和手术质量等。2028年10月至12月为总结巩固阶段,系统总结三年行动成效,评估目标达成情况。
新华社北京4月1日电(记者彭韵佳)为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1日发布文件,明确开展为期三年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质量改善行动。
此次行动有明确的时间表:到2026年底,覆盖全国中心乡镇卫生院(含县域次中心)和实际开放30张以上床位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全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并常态化开展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到2027年底,范围扩展至其他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到2028年底,范围扩展至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全国基本建立基层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体系。
根据文件,此次行动的重点实施范围是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聚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管理,此次行动对管理制度、人员培训以及关键诊疗环节等3个方面提出了9项工作任务。具体来看:一是完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在医联体内成立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组织,指定专门部门或者专门人员具体负责医疗质量日常管理工作;二是开展医务人员培训,以临床诊疗指南、技术规范等为重点,对全体医务人员加强培训及考核,不断提升医务人员业务能力;三是围绕关键诊疗环节,细化医疗质量改善内容,包括改善门诊医疗质量、提高急诊急救医疗质量、促进规范合理用药、保障检验检查质量、改进护理服务质量、加强医院感染控制、改善住院和手术质量等。
据悉,2026年3月至4月为动员部署阶段,由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中医药局印发工作方案,各省份做好动员部署;2026年4月至2028年10月为推进实施阶段,各地每年度按自查整改、提质推进、年度评估做好具体安排和总结;2028年10月至12月为总结巩固阶段,系统总结三年行动成效,评估目标达成情况。
责任编辑:徐明霞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豫公网安备 411702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