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庄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劳务报酬纠纷
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陈景云)近日,遂平县人民法院花庄人民法庭通过司法调解成功化解一起劳务报酬纠纷,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原告秦某为被告吴某甲、吴某乙及某公司提供技术服务后,未收到后期劳务报酬。因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且双方对收费标准存在争议,被告以结算单未经确认为由拒绝付款。
承办法官李真抓住双方核心诉求,采取“背对背”调解策略:向原告说明诉讼可能存在的执行风险,引导其适当让步;向被告释明法律规定,告知其拒付报酬需承担逾期利息等不利后果。
经法官情理交融的劝说,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三名被告当场支付原告秦某11万元劳务费,秦某自愿放弃剩余款项及利息主张。协议签订后,三名被告立即完成转账,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豫公网安备 411702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