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部门发布实施意见 改革完善儿童用药供应保障机制
摘要:充分运用中医药理论、中药人用经验和临床试验数据等,开展符合儿童生理、病理特征的中药研究,建立符合中药特性、突出中医优势、适配儿科临床需求的专属研究范式和科学证据体系。在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分组采购儿童专用药与成人用药。
本报北京5月7日电(记者白剑峰)国家卫生健康委等8部门7日公布《关于改革完善儿童用药供应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旨在更好满足儿童疾病防治用药需求。
破解儿童用药研发难题。聚焦儿童重大疾病和用药负担,满足临床急需,引导协同研发,填补用药空白。对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和鼓励仿制药品目录中的儿童用药,相关部门予以优先审评审批,优先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按程序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等。
丰富儿童用药临床研发模式。鼓励支持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儿科研究型病房建设。探索组织建立全国儿童临床试验协作网和跨机构伦理审查机制。推动将已有中国成人数据的药品安全外推至中国儿科人群。
创新儿童中医药研发机制。充分运用中医药理论、中药人用经验和临床试验数据等,开展符合儿童生理、病理特征的中药研究,建立符合中药特性、突出中医优势、适配儿科临床需求的专属研究范式和科学证据体系。
加强短缺药品监测和保障供应。支持小品种药(短缺药)集中生产基地的定点生产品种纳入更多儿童用药。丰富中央和地方两级储备中的儿童用药。季节性传染病流行高发期间加强抗病毒、解热镇痛等儿童常用药品供应保障。
健全支付管理体系。加强数据支撑,支持商业健康保险开发儿童保险保障产品,鼓励将创新药、罕见病用药纳入保障范围。在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分组采购儿童专用药与成人用药。优化差比价规则,激励儿童适宜剂型、规格的供应。
责任编辑:徐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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