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执法支队:加强水上安全监管 保障群众出游安全
驻报全媒体记者 徐静 通讯员 李庆庆
当前,正值暑期旅游高峰期,为压紧压实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溺水、船舶倾覆等安全事故发生,近日,驻马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合汝南县交通执法大队到宿鸭湖管理局及水库游船运营企业督导汛期、暑期库区水上安全监管工作,并发放《安全提醒函》。

本次督导重申了船舶营运资质、船员适任资格管理规定,严禁“三无”船舶、无证船员擅自从事载客运营,严禁超水域、超航线航行。要求企业严格落实水路客运“六不发航”制度,密切跟踪气象、水文预警信息,在大风、暴雨、泄洪等恶劣条件下必须果断停航,坚决杜绝超载航行、冒险开航。督促企业做实船舶日常检修保养,配齐救生、消防、通信等应急设备,严格执行全员穿戴救生衣登船开航规定,完善码头系泊加固措施。督促企业常态化开展船员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隐患自查整改闭环台账,规范船舶污水、垃圾收集处置。

下一步,该支队将以事前预警+事中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库区水域督导力度,同时持续做好动态提醒、上门指导服务,坚守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底线,保障群众暑期出游安全。
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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