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日报数字报

2018年10月30星期二
国内统一刊号:CN4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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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环保督察边督边改进行时(二)

发布时间:2018-10-30 08:59:37  

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三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第二批)

驻马店市产业集聚区

受理编号:〔2018006

反映情况:驻马店公路物流港P17号风云润滑油门前有几个油罐,存在安全隐患。

调查核实情况:驻马店国际公路物流港项目为市政府招商引资项目,由河南福和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一期占地约300亩,位于驻马店市产业集聚区汝河大道与中原大道交叉口东北角。一期项目建设有电商配送中心、电商孵化中心、超市配送加工中心等,建筑面积约19万平方米。河南福和物流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700317518799X1-1),法定代表人汪春阳。该项目由驻马店市环境保护局产业集聚区服务办公室办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驻产环监[2015008号)。20179月,完成验收。园区于20171016日开园,陆续招商入驻物流、汽车配件销售等门店,目前约有商户100余家。

经现场调查,群众反映的“驻马店公路物流港P17号风云润滑油”实为“驻马店国际公路物流港F17号风云润滑油”, 群众反映“风云润滑油门前有几个油罐”实为“门前存在部分空油桶”。经营人为周玉,驿城区人,身份证号412801197804090065

群众反映“驻马店公路物流港P17号风云润滑油门前有几个油罐,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基本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一)20181026日,管委会副主任栗玉欣一线督导,组织环保部门及所在办事处工作人员现场进行调查,并要求商户立即对空油桶进行清运。1026日晚7时,空油桶清理完毕。

(二)驻马店国际公路物流港于20181130日前完成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的制订,并报环保部门备案。驻马店国际公路物流港公司按照预案要求加强对园区内经营门店的管理。同时,管委会加强与市环境监察支队的协调合作,加强对园区的监管。

问责情况:无。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20181028

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三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第二批)

驻马店市遂平县

受理编号:〔2018007

反映情况:遂平县石寨铺镇柳庄村有一木板加工厂扬尘污染,生产期间噪声大;养鸡场气味大。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木板加工厂全称遂平县柳庄木材加工厂,位于遂平县石寨铺镇柳庄村,经营者蒋兵(身份证号:412823197805077215)。201768日向工商部门申请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码:92411728MA45PUE57X,主要从事木材、木片加工。

养鸡场全称遂平县石寨铺良凤养殖场,位于遂平县石寨铺镇柳庄村,经营者刘新平(身份证号:412823196601207271)。20131217日向工商部门申请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码:92411728MA429BWJ4N20179月通过环保“双违”备案。

(一)关于“木板加工厂扬尘污染,生产期间噪声大”问题。经现场核实,20184月该木板厂设备已被拆除,产品和原料已清除。现场检查时,生产车间内无生产设备,厂区未发现成品木片,厂区有原木堆放。石寨铺镇政府组织人员多次前去检查均未发现其生产。反映问题不属实。

(二)关于“养鸡场气味大”问题。经现场核实,养鸡场3栋鸡舍现存栏蛋鸡17000只左右,分别建有195m2、两个80m2的沉淀池和128m2的储粪罐,场区外围有100余亩蔬菜大棚消纳鸡粪,场区内定时喷洒除臭剂除臭。养鸡场南边距离临街5家商户200米左右外,其他全部是农田。经走访,距离养鸡场南边最近5家商户,均反映有少许异味但不影响正常生活。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一是石寨铺镇政府监督柳庄木材加工厂于1030日前将厂区存放的原木全部清理完毕。

二是石寨铺镇政府和县环保局监督石寨铺良凤养殖场对鸡舍和场区等增加除臭剂喷洒频次,对养殖粪便及时清运,避免粪便堆积,消除异味。

问责情况:无。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20181028

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三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第二批)

驻马店市泌阳县

受理编号:〔2018008

反映情况:泌阳县象河乡陈平村庙西组一养猪场死猪随便乱扔,污染地下水源,气味大。

调查核实情况:群众反映的养猪场位于象河乡陈平村庙西组西北,距庙西组300米,投资人曹恒献、曹辉(系父子关系),曹辉是大学生回乡创业青年。养猪场总投资200多万元,猪舍总面积1440平方米,调查时存栏生猪700多头,其中母猪85头、育肥猪620头。养猪场猪舍下层配套建设了沉淀池,分层养殖、水泡粪工艺,并配有吸粪车1台,土地消纳方式处理养殖废物。已备案养猪场项目环评登记表,没有办理营业执照。

关于“养猪场死猪随便乱扔”问题。经调查组调查走访群众,养猪场不存在乱扔死猪现象,病死猪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处理。反映问题不属实。

关于“污染地下水源”问题。经调查组调查核实,养猪场建有混凝土结构的粪污收集处理设施,粪污经处理后用吸粪车运输农田,土地消纳处理。调查时没有发现污水排放口和粪污外排现象。

关于“气味大”问题。养猪场与村庄的卫生防护距离300米,且没有采取除臭措施,夏季气味明显。反映养猪场气味问题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一)规范化处理病死猪。一是购置病死畜禽尸体暂存冰柜。二是病死猪交由无害化处理场收集,统一集中无害化处理。

(二)猪场臭味整改措施。一是采取粪便中加入生物除臭剂的临时措施控制臭气。二是搬迁养猪场。养猪场已制订搬迁计划,20181231日前搬迁,县乡财政补贴搬迁费用20万元。三是加强监管措施。加强对粪污处理和综合利用的日常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合理利用养殖废物。

问责情况:无。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20181028

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三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第二批)

驻马店市确山县

受理编号:〔2018009

反映情况:确山县刘店镇刘店村生活污水流经张庄村民组,影响到张庄村民的日常生活,污水最后排到附近河流。

调查核实情况:张庄村民组位于确山县东部刘店镇刘店村,常驻人口100余人。经调查走访,刘店村于2017年在村北建有生活污水沉淀池1座,距离该村800米,刘店村的生活污水排入该沉淀池。张庄村民组位于刘店村南,与汝南县舍屯交界,有一条宽约3米、深约2米、长约500米的水渠由北往南贯穿张庄村民组延伸至汝南境内李店河,实地查看时该水渠干涸,没有排污排水现象。经走访该组村民,反映只有在夏季雨季来临时才发挥排水功能,平时并没有污水排放。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要求刘店镇政府与115日前召开全体村组干部会,对全镇广大人民群众大力宣传环保相关政策知识和环境保护的重大意义,对于排水不畅的沟渠及时组织机械或者人员保通保畅,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

问责情况:无。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20181028

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三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第二批)

驻马店市平舆县

受理编号:〔2018010

反映情况:平舆县清河街道办事处孟庄居委会曹庄居民组的东北角长期堆放日常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污染地下水源,空气污染严重,气味大,建议把垃圾拉走。

调查核实情况:平舆县清河街道办事处孟庄居委会位于县城区西南城乡接合部,现有居民599户、2728人,下辖9个村民组,6个自然村,曹庄是其中一个自然村。关于“长期堆放日常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问题。20181025日,在平舆县清河街道办事处孟庄居委会曹庄居民组东北角一生产明沟内,调查人员看到沟半坡及沟内堆放有少量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主要为破旧衣服、碎纸和一个废旧行李箱,建筑垃圾主要是废弃混凝土块,上述废物均为该村村民随意倾倒所至。群众反映倾倒垃圾问题属实。关于“污染地下水源、空气污染严重和气味大”问题。由于倾倒的为少量破旧衣服及行李箱等固体废品,没有向外渗出液体和有害气体,且沟内干涸,没有水源。同时,居民饮用水为自来水。群众反映污染地下水源、空气污染严重和气味大的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20181025日,平舆县清河街道办事处已对村民随意倾倒的垃圾进行了清理。下一步,该街道办事处将按照平舆县统一要求对辖区内生活垃圾进行集中收集并拉至垃圾处理场处置。

问责情况:无。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20181028

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三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第二批)

驻马店市汝南县

受理编号:〔2018011

反映情况:汝南县韩庄镇聂庄村里有一片耕地被村委卖给了一个砖场,该砖场在此取土后留下一个大坑,现坑内被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填满,污染地下水。

调查核实情况:聂庄村位于韩庄镇东部,距离镇政府3公里处,南临334省道,东与老君庙镇康店村接壤,辖6个自然村,13个村民组,共有村民618户、2290人。聂庄大坑位于聂庄村前老庄组东600米处路南,大坑南部是耕地,北靠生产路,西临鱼塘,东边是耕地。聂庄大坑原址是聂庄黏土砖窑场,建于上世纪70年代,该窑场一直就地取土制砖。2007年,韩庄镇政府按照上级要求对黏土砖窑场进行了全面取缔。

关于“汝南县韩庄镇聂庄村村里有一片耕地被村委卖给了一砖场,该砖场在此取土后留下一个大坑”问题。经调查,聂庄黏土砖窑场被取缔后,窑场大坑由此形成。群众反映“汝南县韩庄镇聂庄村村里有一片耕地被村委卖给了一个砖场,该砖场在此取土后留下一个大坑”属实。关于“现坑内被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填满,污染地下水”问题。经调查,近些年来有群众在此倾倒建筑垃圾,附近居民也有在此倾倒生活垃圾的现象,按照汝南县人民政府与河南新安洁园林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协议,对农村垃圾进行全收集转运,送县垃圾处理场处理。目前,聂庄大坑并无任何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聂庄大坑西侧鱼塘水质清澈干净,且放养有鱼,水质较好。县疾控中心对附近的生活饮水自备井进行监测,检测结果为合格,群众反映“现坑内被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填满,污染地下水”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一)加强日常巡逻,进行严格监管,并放置严禁倾倒垃圾警示牌。新安洁保洁公司安排保洁员负责日常清洁打扫,确保该区域无垃圾、无污染。

(二)韩庄镇政府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力度,设立环境污染问题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凡举报问题已经核实将严肃处理。

问责情况:无。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20181028

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三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第二批)

驻马店市正阳县

受理编号:〔2018012

反映情况:正阳县南关医院南污水沟没有封闭,上游的垃圾冲到门前排水沟里,垃圾一直没有清理,污水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该污水沟是城区南部(从顺河街经南环路到慎水河南支)一条排水出口,全长820米,上游占水沟的三分之二已被周边群众自发盖上楼板。下游约80米由于沟较宽,两侧居民自行加盖费用较高,暂时还是明渠排水,经常往沟内扔一些杂物、砖块等。2017年度开展水污染治理时,县政府在该沟与慎水河南支交汇处及与南环路交汇处实施了截污纳管,此沟内污水全部进入污水管网。关于“污水沟没有封闭”问题。此沟下游80米没有封闭,情况属实。关于“上游的垃圾冲到门前排水沟里”问题。由于两侧群众环卫意识差,经常往明沟内扔一些杂物、砖块等,造成入河截污口以上约3米有少量垃圾杂物积存,情况属实。关于“垃圾一直没有清理”问题。此明沟位于截污口上方,经常有污水管道管理人员进行清理,以保持污水进入管网,近期收秋,未能及时清理,造成少量砖块杂物积存,情况属实。关于“污水污染严重”问题。2017年,正阳县已经对此沟内污水进行了截污纳管,不存在污水外排问题。反映情况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正阳县主要领导非常重视,了解反映情况后立即派专人进行现场指导清理,于20181026日下午清理完毕。目前,沟内干净整洁,排水通畅。下一步整改:一是对该污水沟明渠部分进行封闭。二是由真阳街道办事处和污水管道管理单位纳入经常化管理,建立保洁长效机制,指派专人负责此水沟环境卫生,及时清理沟内垃圾,增加必要的环卫设施,确保垃圾不落地、不入沟。

问责情况:无。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20181028

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三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第二批)

驻马店经济开发区

受理编号:〔2018013

反映情况:经济开发区正阳路与正乐路交叉口纪检委家属院南鼎盛悦公馆工地夜间施工、噪声扰民。

调查核实情况:南鼎盛悦公馆项目建设施工地址位于驻马店市正阳路与正乐路交叉口向南200米,占地面积18327.74平方米,承建单位名称:河南中俊置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7005610469224

经调查组现场调查,该工地为桑王庄第三居民组生产经营安置项目,已办理土地使用证、用地建设规划许可证,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同时在没有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情况下,夜间调试施工机械,进行打桩作业,调查组走访周围居民,反映南鼎盛悦公馆工地存在夜间施工、噪声扰民问题,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一)20181025日,开发区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该工地下达了《停工整改通知单》,已于1025日上午停工到位。

(二)河南中俊置业有限公司承诺,在未办理相关手续前不再进行施工作业。

问责情况:南鼎盛悦公馆工地项目在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和夜间施工许可证情况下非法施工,驻马店开发区金河办事处负有监管不到位的责任,给予金河办事处网格长田群英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金河办事处网格员薛林林党内警告处分,对南鼎盛悦公馆工地项目方河南中俊置业有限公司负责人谷鲁豫撤销项目负责人职务,并处罚金5000元。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20181028

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三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第二批)

驻马店市汝南县

受理编号:〔2018014

反映情况:汝南县韩庄镇南500米路东汝南县外贸局办的猪场,没有装污水净化设备、污染水源。

调查核实情况:汝南县外贸韩庄猪场建于1997年,占地54亩,猪舍25栋,母猪230头,目前养殖存栏2160头,该猪场环评于20111230日由驻马店市环保局批复(驻环审〔201154号)。该猪场和韩庄镇魏屯村邱庄5户村民签订协议,租赁50亩地进行土地消纳,综合利用。关于反映“汝南县韩庄镇南500米路东汝南县外贸局办的猪场,没有装污水净化设备”问题。经调查,该猪场建有搅拌池、干湿分离机、沼气池1000立方米、沼液储存池3000立方米、脱硫罐1个、晾粪场300平方米。经现场勘察,该猪场四周沟内干涸,没有发现排污口,不存在外排现象,猪场治污设施运行正常,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关于“污染水源”问题。经现场勘察,该猪场周边无生活饮水自备井。20181026日,汝南县疾控中心对该猪场内的生活饮水自备井进行监测,检测结果为合格,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一)该猪场制定运行措施,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维护和管理,并承诺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二)县环保局要加强对该猪场环境监察执法监管,增加日常巡查监督频次。

(三)韩庄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该猪场日常监督管理。

问责情况:无。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2018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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